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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法院情暖人心 爱洒“高墙”内外
发布时间:2012-07-26 14:14: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剑锋)
近日,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家属带着三名幼儿来到河北省拜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专程找到案件主审法官罗永怀,感谢罗法官为三名幼儿重新找回了妈妈。
事情是这样的,6月中旬拜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贪污案,被告人苗某在任拜城某运输站售票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售票款25万余元,于2007年12月17日携款潜逃,后辗转逃至广西玉林男朋友家中潜藏,直到2011年11月29日被告人苗某迫于多方压力向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投案自首。拜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2个月。 考虑到苗某现在在看守所关押,思想包袱很重,同时又牵扯两个家庭及被告人三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不仅无法帮助其改造,而且可能会引起苗某的情绪波动,影响其服刑改造。为此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并没有急于将被告人还押看守所而是专门安排一间办公室让被告人见见自己久未谋面的父母及孩子。面对双鬓斑白的双亲,天真可爱的骨肉,被告人内心满是悔恨,却只能以泪洗面。当看到自己当年为了所谓“爱情”犯下如此大错,丈夫却不见踪影;当想到自己父母体弱多病且对自己心存怨恨,不愿抚养年幼的孩子,自己又将在监狱渡过漫长的刑期,年轻的被告苗某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并当场对父母提出将三个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要求。 面对突然出现的变故,审判人员一方面耐心安抚被告人的情绪,另一方面做被告父母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虽然被告犯了错,但终归是自己的孩子且被告三个孩子无辜的,作为父母应该从有利于被告改造的方面考虑,帮助被告抚养孩子。经过法官长达两个多小时耐心的说服教育,被告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这时法官又趁热打铁教育引导被告要认识到所犯错误给家庭和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要珍惜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孝敬父母,抚养孩子长大成人。最后经过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被告人苗某向法官及父母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孝敬父母,抚养、教育好孩子,给孩子更多的母爱。 这件事只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彰显为民情怀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时刻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利民之策,常做护民之事,处处体现人民法官亲民爱民风采。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先后多次到当事人的住所地、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甚至到监狱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有效的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有力地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该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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