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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开展“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2-07-26 17:06:19


     光明网讯(史军锋 郭涵)   连日来,为确保“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快审快结,河南省洛阳中院行动迅速、落实有效、成效明显,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

  省、市“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洛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代院长于东辉任组长,副院长马保政、张廷刚任副组长,办公室、刑一、刑二、刑三庭、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宣传处、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专项行动提供良好组织保障。

    该院明确基层法院院长为各单位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领导要做到“六个亲自”,即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亲自挂帅,亲自主持制定工作方案,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解决重大问题,亲自督促检查。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跟案指导,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措施得力。洛阳中院根据工作方案迅速对全市法院“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澄清底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两级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侵财类案件专职合议庭,对五月份以前受理未结的186起侵财类案件进行逐一登记,规定审结期限,集中清理,集中宣判。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公开宣判典型案件,通过宣传报道,形成打击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强化办案社会效果。

    中院“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基层法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通过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季排名、定期总结、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专项检查,强化对重大和有影响案件的个案指导,及时解决案件中有关定性和证据适用等方面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不扯皮、不推诿、不懈怠。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51起,判处被告人280人。其中盗窃208人,抢劫44人,抢夺2人,诈骗26人,已判决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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