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男子拖欠朋友挖掘机租赁费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2-07-27 09:46: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应军)
一男子租赁朋友的挖机后却拒绝支付租赁费,朋友无奈只好将该男子诉至法院。7月26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熊某与被告蔡某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还款协议,濒临绝交的友谊在对簿公堂后和好如初。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熊某与被告蔡某系好朋友关系,原告曾将自己所有的挖机租赁给被告使用。被告共欠原告8000元的租赁费未支付。原告在数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赁费8000元,利息3000元,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庭审中,被告蔡某对原告熊某的上述请求及提供的证据予以认可,但表示由于自己身体不好,经济窘迫,请求原告放弃利息。针对原告的诉请及被告的请求,承办法官希望双方能摈弃前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个彼此都满意的协议。最终,原、被告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蔡某欠原告熊某8000元租赁费自调解协议生效后在每个月的30号给付1000元,直至8000元付清为止,欠款利息原告熊某表示放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