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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思
作者:黄恺   发布时间:2012-07-27 10:21:14


    一个合格的法官,要用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思维能力,还需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虽然清贫并不是法官的代名词,并且法官及其家人也有权利享受更好的生活,但神圣职责要求法官必须淡泊明志,具有更高的道德、法律操守,有比常人更艰辛的付出,不惜把个人的得失置之脑后,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判之中。然而要做到这一点,法官的内心必须如水一般清澈,不搀杂任何杂质,不得有丁点浑浊,要彻底摆脱名缰利锁的束缚,才能将自身对生活的感悟、对人生的思量与对案件的斟酌相融合,从而提高自己对法律的洞察力与感知力,确保案件得到良好的考量与审视,让司法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诚然,法官也是有血有肉的凡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但如何以淡定的心智面对各方的挑战,远离权利之争,远离娱乐场所,是法官长期经受的考验。 “有求皆苦,无欲则刚”,为法官者,法平如水,只有坚守寂寞,对外界的一切“动感”做到视而不见、心无杂念,才能防止外部环境的干扰,抵御潜在威胁的袭击,才能斩断外在世俗与诱惑的羁绊,从心底窥探社会的纷争与纠葛,进而站在中立者的角度去探究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之道,实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的司法能动价值。

  概言之,作为法官,请务必抵制清贫与寂寞,我们没有理由摒弃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因为那是我们的远行的航灯,也是我们不变的操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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