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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20载离婚 法庭上妻子被指盗窃
发布时间:2012-07-30 11:12: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兵 赵梅香)   夫妻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分居至今20余年。如今妻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庭上,丈夫却以妻子盗窃女儿彩礼钱为由,要求在其偿还盗窃款的情况下同意离婚。7月27日,河南省新郑市法院依法准予原告张彩霞与被告柴伟增离婚。

    张彩霞在父母的包办下与比其大十岁的柴伟增见过两次面就结婚了,婚后育有三个女儿。两人经常发生争吵,而且柴伟增喜欢喝酒,经常对家人又打又骂。有了孩子之后柴伟增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1990年10月份,酒后的柴伟增与妻子起了争执,挥手打向妻子,结婚多年来的委屈、不信任在那一刻统统涌上心头,一气之下,张彩霞收拾了行李,离家出走,至今已有20余年。如今,三个女儿现均已成家,张彩霞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在法庭上,柴伟增同意离婚,但是说张彩霞在大女儿结婚时,以道喜之名回来,并盗走了女儿结婚的18000元彩礼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因家务琐事生气,原告已离家20余年,且被告在庭审中也认可与原告已没有夫妻感情,原、被告的情形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准许。被告称原告盗走其现金18000元,未有证据证明,本院不予支持。遂依法准予原告张彩霞与被告柴伟增离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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