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袁华千)
年逾七旬的老翁为筹毒资,伙同“毒友”盗走停放在洗车场的丰田越野车内储存箱的现金1200元,终获“四进宫”。近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刘某、王某拘役五个月、四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追退赃款12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开德系该县某镇居民,现年69岁,小学文化,无业;1988年5月,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2011年8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2年1月刑满释放;2012年4月,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两年。被告人王德学,现年52岁,小学文化,无业;2012年4月,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两年,期间主动向公安干警交代了与刘开德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2012年2月19日,被告人刘开德伙同“毒友”王德学,共谋到镇乡“观光”,赚点“外快”;当二人乘坐摩托车行至该县某镇一洗车场时,见停有一辆丰田越野车,且现场无人,便决定大干一场。二人商议后,由王德学把风,刘开德盗走了丰田越野车内的现金1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开德、王德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王德学有自首情节,且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