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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启动铲车时失误压死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31 10:31: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丰贤)
日前,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在启动铲车时,不慎将帮助启动铲车的人压死的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韦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0年12月23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韦平来到该县甲篆乡好合村一居民房门面前,准备启动其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铲车,因铲车电瓶出现问题而无法启动。当其发现附近停放一辆农用车后,便找到该农用车车主罗开利要求提供其农用车的电瓶帮助启动,罗开利表示同意后将农用车开至铲车后面,用电线将农用车的电瓶接到铲车的电瓶上,韦平便上到驾驶室启动铲车,但仍无法启动,韦平便下车并打开铲车发动机盖检查,在听到罗开利讲“可以了”以后,韦平即用螺丝刀去搭发动机马达线,致使铲车启动并后溜,将正在铲车和农用车中间接线的罗开利当场撞死。案后,被告人韦平已赔偿死者罗开利家属丧葬费等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平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韦平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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