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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李震 赵安金   发布时间:2012-07-31 16:25:51


    正义网云南7月31日电(通讯员 李震 赵安金)云南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云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大常委副主任江巴吉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检察院,由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倪慧芳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级36家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推进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文件的要求,以向省委提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和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为契机,对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提出明确建议,得到了省委、省人大领导的肯定、重视和支持。按照省委秦光荣书记对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省检察院在充分听取省级机关,各委办厅局对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调研,对细节性工作进行补充和完善。今年3月,省检察院专门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提交了《关于加强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的报告》,建议省委成立由省委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规划和管理,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把党委统一领导的体制优势、各系统的部门优势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围绕教育、制度、监督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课程,列入年度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确保对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把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全省廉政文化建设总体布局中来推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实现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扩大预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各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通过定期考核、巡视、明查暗访、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对决策、执行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资源配置、物资采购、工程监管等重点部门人员以及直接经手或管理资金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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