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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仪陇查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11件18人
作者:王丽 义剑   发布时间:2012-08-10 16:11:12


    正义网四川8月10电(记者 王丽 通讯员 义剑)伙同村民突击搭建违法建筑,骗取、贪污拆迁资金200万元,四川省仪陇县新县城指挥部拆迁办工作人员罗某等人,在该县检察院开展的查办和预防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落网。2011年3月至今,仪陇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办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11件1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间接损失2000余万元。

  为建立河西工业集中区,仪陇县在2007年5月成立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拆迁办。在工业区拆迁过程中,拆迁办工作人员何某等人为骗取非法拆迁利益者提供便利,先后收取贿赂40余万元。经仪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8月2日,何某、龚某等8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通过办理此案仪陇县检察院意识到,拆迁领域存在严重监管漏洞。“拆迁工作内部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权力过于集中,缺乏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补偿标准不统一,弹性空间太大,是诱发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因素。”仪陇县检察院反贪局长王林说。

  2011年3月,仪陇县检察院启动查办和预防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利剑行动”,制订专门行动方案,在反贪、反渎等部门挑选18名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确立了“先调取外围证据,再重点突破,后扩大战果”的侦查方案。

  根据村民举报,获得的狮子村四社社长程某在国家统征和规划片区上违规搭建房屋,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等线索,仪陇县检察院从程某入手,挖出该县新县城指挥部拆迁办工作人员罗某等人伙同狮子村村民,突击搭建违法建筑物1000多平方米,骗取、贪污拆迁资金200万元大案。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仪陇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了3条检察建议,提出建立阳光拆迁机制、群众参与机制和内外监督机制等意见,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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