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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热”的“冷”思考
作者:来杨 任燕   发布时间:2012-08-02 08:45:49


    近年来,针对离婚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的现象,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对离婚“热”的现象也多一些“冷”思考。

    通过对离婚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从离婚的年龄段来看,20至30岁人群的所占比例最大,30岁以上人群离婚案件数量与年龄呈反比。50岁以上人群离婚案件数量极少。

    其次,从离婚人群的文化程度来讲,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我县法院受理案件的绝大多数。

    其三,从离婚人群的性别比中,男方起诉离婚案件数量多于女方,且很多案件存在反复起诉,互相起诉等情况。

    离婚案件数量的迅速增加,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不断解放,对婚姻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逐渐增强都是导致离婚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原因。与城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相比,导致农村离婚案件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离婚夫妻双方多为媒人介绍,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基础不牢固,“闪婚”现象较为普遍。很多案件当事人双方从认识到结婚仅间隔一到三个月。

    第二,离婚夫妻双方多为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在外打工的双方又不在同一地方。双方见面机会少,感情逐渐疏远。有些当事人在打工过程中因“出轨”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第三,许多离婚案件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家庭暴力现象,这种案件多因为女方无法忍受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这也与本地文化教育水平落后存在着很大关系。

    第四,“冲动型”的离婚案件也较为普遍,这种案件多发生于刚结婚不久的80后、90后的年轻人群。

    第五,因经济原因离婚的案件也占很大比例。这种案件的原告多为女方。其中,婚前女方索要彩礼过多了加重男方的经济负担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离婚率增长的现实,体现出人们婚姻家庭观念正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使人们逐步走出了视婚姻为“传宗接代”、“搭帮过日子”为主要目的的束缚,婚姻质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从这个角度讲,离婚案件数量增多是一种社会的进步。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纽带,离婚案件的增多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既要深刻分析和总结离婚案件的原因,又要善于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离婚案件,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能够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要尽力调解,使夫妻双方破镜重圆。对于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调解的案件,要尽量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必要时可以广泛征求双方家属的意见,及时作出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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