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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毒贩出狱后改行入户盗窃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08-02 14:19: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罗荣根)
广西巴马县人罗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出狱不久又因多次入户盗窃再次被捕羁押。日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7月18日至8月26间,被告人罗某先后五次窜到巴马县甲篆乡黄某新、黄某龙、黄某彪、韦某梅以及度假村其他农户家中,盗走总价值16911元的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电视机一批,现金2800元,以及数条香烟及其他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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