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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庭成功调解公公儿媳争夺儿子工亡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2-08-06 11:35:29


     本网讯(通讯员 尹红国)   2012年5月10日,武功乡八家刘村村民刘某某来到河南省舞钢市武功乡社会法庭,反映其女儿刘某与公婆之间发生的工亡赔偿金纠纷,希望社会法庭能够帮助处理。

    2007年,刘某外出打工与湖南的常某认识,经过恋爱,两人结了婚并育有一女。可是2011年5月,常某在南京天仁机电公司施工时,从8米架子上摔下,死亡。得到了死亡赔偿金70万元,可这钱被常某父亲存入了自己的名下,过了三个月,刘某的公公也未说遗产分配问题。刘某向社会法庭反映了此事,并让她申请冻结此账户。

  2012年6月4曰,刘某查出此款的账号,并让公公和自己一起回舞钢老家。为了便于解决此事,社会法庭指派王金聚同志(刘某某系同学关系)前去协商解决。当晚王金聚到了刘某某家,听取了双方对此款的分割意见,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由常某某分割给刘某某及其女儿常小某32万元的口头协议,并约定第二天到社会法庭签订书面协议。

    到了第二天早上,刘某的公公竟然不辞而别,刘某把这情况告诉了社会法庭,请求帮忙。知道刘某的公公要转移此款。社会法庭的全体人员一致认为刘某的公公要转移此款,庭长刘二修、社会法官张文亮、王金聚与刘某某当天中午就登上了去湖南的火车,赶去冻结这个账户。

  6月6日,武功乡社会法庭再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的要求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要求他们必须有同样数量现金和相应的资产做抵押的要求。刘二修向法院提出了先查一下账户上有无此款的要求,然后再说查封保全事宜,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查过之后,账户上还有50余万元,这让社会法庭的工作人员踏实了一下,但是抵押问题又冲了上来。最后由当地湘杰律师事务所用律师事务所的房子做抵押,由他们担保,但需要上万元的保全金和风险金又成了问题。社会法官王金聚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钱解决了这一难题。为了拿到查封保全裁定书,社会法官张文亮和刘某某留在了平江,在这里过了一个中秋,然后等待法院查封后的保全裁定。

  查封保全裁定下达后,平江县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双方进行庭外调解。刘某某恳请社会法庭再次协助办理此事。庭长刘二修和社会法官张文亮、王金聚二次前往平江人民法院。

  调解中,刘二修等人与法院同志密切配合,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社会法官讲:“这是割不断的关系,不要因为这几个钱闹得以后无法相处”等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当即拿出200元钱给婆婆符某,作为对婆婆的孝敬之情。常某某又苦苦邀请刘某和社会法庭几位同志中午在一起聚餐,以表达自己的歉意。

  一起工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经过武功乡社会法庭同志不辞劳苦,两下江南,终于被调解成功,当事人双方都表示满意,双方关系得到修复,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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