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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2-08-07 16:38:31
本网讯(通讯员 崔建红)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解执行方式,注重执行和解工作,努力做到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上半年,该院执结案件551件,289件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和解率52.4%。
疏导思想、缩小分歧。注重感情交流,突出人性化执行,尤其对离婚、抚养、赡养、探视权、相邻权纠纷等人身属性较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或不便于适用的案件。经常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座谈、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并尽可能使双方面对面地坐下交谈,消除隔阂,通过换位思考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缩小矛盾分歧。 借助外力,促成和解。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外力对象,达到巧借外力和解执行的目的。对于个体当事人,从其亲友中选择威望较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或者其代理人进行说服教育,对单位则积极争取其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配合与支持,再通过讲解法律规定、分析案情、案例警示等方法,把工作做足做透,促进案件早日执行和解。 要求担保,履行无忧。在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要求被执行人由具有一定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或提供相应财产予以担保,保证协议内容能按时得到实现。 勇于“亮剑”,刚柔并济。对被执行人东躲西藏,或者有一定履行能力却逃废债务的情况,果断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感觉到法律的压力,使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力与和风细雨的感召力的合力作用下,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 自主选择,杜绝强求。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片面追求执行效率,引诱强迫权利人和解。对被执行人用和解方式蒙骗执行人员以达到减少、延缓债务目的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尊重权利人的自主选择,防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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