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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赖账不还遭强制拘留
发布时间:2012-08-13 09:55:36
本网讯(通讯员 赵旭)
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庞某的强制拘留,为申请执行人张某讨回了庞某拖欠长达一年的合同保证金7300元。
2009年2月,被执行人庞某与张某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庞某收了张某7300元合同保证金.2011年1月双方合同到期,但庞某没有正当理由一直拒绝归还张某的合同保证金.张某多次讨要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2011年9月,秀峰法院一审判决被执行人庞某三日内给付张某7300元。在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庞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了到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首先对庞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但庞某表示没有能力偿还。执行法官对庞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并没有发现被执行可供执行的财产。庞某也和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再也不见其踪影. 难道区区几千元钱被执行人也没有偿还能力?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没有放弃,8月6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知情人提供信息,庞某正在桂林市中心某网吧上网,机不可失,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前往该网吧将庞某带回法院.到了法院,庞某仍然拒不履行其债务,于是在院长的审批下,执行法官决定对庞某实行拘留十五日。当执行法官向庞某宣布拘留十五日时,庞某立即慌了神,得知庞某要被拘留的消息,庞某的父亲马上从家中拿出执行款交给执行法官。至此,经过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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