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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四字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8-13 16:31:20


     本网讯(通讯员 王红卫)   调解是很多民事案件常用的方法,因为民事案件如果单纯的判罚,可能无法觉得当事人心中的矛盾,所以如何做好调解工作就变得十分重要。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民事审判调撤方式方法,调撤工作再创佳绩。今年以来案件调撤率达90.2%,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2%。该院主要采取了“合诚活和”四字调解法,力求调解出实效。

    盘活内力,巧借外力,突出一个“合”字。注重发挥院长、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审判人员的中坚作用、审判辅助人员的能动作用,调解案件庭长带头处理,在各业务庭内部形成你追我赶,比调解、比办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强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协同运作,形成合力、联合调处,与社会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中心协同运作,使纠纷的处理更快、更及时。

    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坚持一个“诚”字。树立“服务”理念,在立案庭、各业务庭的接待室,随处可见“同志、你好、请坐、请喝水、请慢慢说”等礼貌用语,各个法庭干警保持笑脸相迎,并重视思想交流,悉心引导,取得当事人的认同。

    把握时机,讲究方法,搞好一个“活”字。及时捕捉当事人在不同时期所反映出的不同心态,灵活运用“热调解法”、“冷调解法”、“感化法”、“正反对比法”等方式,化解矛盾。

    寻求突破,实现共赢,落实一个“和”字。本着“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目标,寻求调解突破口,明确双方利益最佳结合点,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双赢、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鄢陵法院的用心调解、用情化解、用理评判、用诚理解、突出“合诚活和”四字调解法,使民事审判调解工作走在了全院前列。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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