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泽江 周卫家)
近日,新疆奇台垦区法院四厂湖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农妇携带农药冲击法庭的突发事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得到了群众的赞扬。
四厂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周卫家正在处理案件时,听见有人大叫:“法庭不给我处理好,我就不活了!”走出办公室查看,原来是一起赡养案件的女当事人厚某。今年5月,不到50岁的厚某因与女儿发生了口角,就扬言要与女儿断绝母女关系,并且要求女儿每年给付赡养费3000元,因被女儿拒绝,就将女儿诉至法庭。周法官向厚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双方言归于好,撤回诉讼。经过法官多次劝说,厚某终于答应撤回对女儿的诉讼并签收了撤诉裁定书。然而仅过了一天,双方再次因琐事发生争执。这次厚某来到法庭,要求重新处理,否则就要喝农药自杀。
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情,周法官沉着应对,不停地安抚厚某,待其情绪稳定后,借机拿走厚某手中的农药瓶。原来厚某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借银行的钱还款压力很大,这时候女儿又常和她发生矛盾,心情一直低落,以致产生了轻生的年头。法官一边说服厚某,不要为了家庭矛盾就断绝母女关系,一边打电话做通了厚某女儿的工作。其女表示以后一定善待母亲,不再惹母亲生气,厚某满意地离开了法庭,赡养纠纷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