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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摸”堂哥钱包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2-08-15 10:17:11
本网讯(通讯员 鄂自样)
农民龙某与龙某某系堂兄弟,正常有酒同饮,有饭同吃,有事互相照应,堂哥十分兄弟感情,堂弟却趁堂哥酒醉熟睡之机,盗取其钱财,留下了怨与恨。日前,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上缴国库。
2012年2月22日下午,龙某到其堂哥龙某某家吃饭喝酒,酒后众人相继散去,龙某某酒醉趴在桌子上睡觉,龙某见无人在场,便翻开龙某某的上衣左边口袋,将其口袋内的5696元现金全部盗走,当晚十时许,龙某某醒来发现其口袋内的现金被盗,怀疑是龙某所为,便找到龙某追问,龙某承认盗窃其现金的事实,并将盗窃得的现金5696元退还龙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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