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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开桑塔纳撞奔驰 石料加工厂老板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15 10:34:59
本网讯(王然)
与人争吵后,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居然采用了玉石俱焚的方法,驾驶自己的桑塔纳轿车撞对方的奔驰车。被告人张某因此被房山法院依法判决成立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张某是房山区某镇居民,自己经营了一家石料加工厂。2010年9月某日,由于工厂用电问题,张某与刘先生发生了矛盾,两人争吵起来,都说了些难听的话,还动了手。张某气不过,开着自家的桑塔纳轿车,不由分说就往刘先生停在旁边的奔驰车尾部撞。众人报警,警察赶到当场将张某抓获。 经鉴定,奔驰被撞坏后修复价格为人民币35435.65元。 张某称,自己当时被气昏了头,根本没有考虑自身安全和自己车被撞坏的损失。 房山法院认为,张某为泄私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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