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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起诉前男友要回两岁儿子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2-08-16 10:37:47
本网讯(通讯员 甘景文 张行文)
8月14日下午,广西武宣三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劝说下,原告张某与被告黄某终于摈弃前嫌,解决了孩子的抚养问题,各自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张某与黄某于2008年在深圳打工时相识恋爱,凭着年轻人的热情冲动,2009年8月,两人便在一起同居。由于当时两人都未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所以就没有登记结婚。同居一年后,张某怀孕并于2010年12月生了一个儿子。 按理说爱情有了结晶,两人的感情更应牢不可破才是,可正是这一年来的交往,两人有了更多的了解,张某的倔强脾气让黄某无法接受,在儿子出生后6个月便独自到外地打工,并在外地又结交了新女友。张某得知此消息后,愤然带着儿子回到娘家生活。 2012年5月,黄某以其父亲生病,希望见见自己孙子为由,将张某与儿子从娘家骗了回来,随即便强行把儿子留下,不准张某带走。张某苦求无效后,于2012年7月将黄某诉至法院。 武宣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认真了解案情后,通过打电话、家访面谈、动员其亲戚朋友劝说等方式做张某、黄某的思想工作,法院于8月14日下午召集了双方到法庭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主办法官对双方说,无论父母有着怎样的矛盾,孩子是无辜的,双方应该本着解决孩子实际问题,好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此事。 在主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摈弃前嫌,握手言和,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由张某负责抚养孩子长大成人,黄某具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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