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莫日蒙)
“我已经完全看清了他的面目,再也不和他共家了”妻子卢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人民法院法庭上重复说着这句话,而丈夫刘某则只顾着抽烟一言未发,末了才挤出一句话“离就离吧”。复婚刚到一年多的刘某,又再一次因为家庭暴力把婚姻推向了尽头。
刘某和卢某经人介绍两个月后于2006年2月登记结婚,2007年3月生育一男孩。婚后刘某家庭暴力倾向开始显现,夫妻因生活琐事争吵,刘某就对卢某大打出手。2009年10月23日夫妻两因去吃一亲戚新居酒放多少礼金而发生争吵,争执中刘某又对卢某拳打脚踢,造成卢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卢某在医院住院了5天。后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刘某抚养,卢某一个月给300元抚养费。离婚后卢某外出打工一段时间,因恩子心切,又回了老家。后经亲戚朋友的劝说,2011年1月卢某和刘某又到民政门复婚,复婚后夫妻也相安无事地过了一年。今年6月8日夫妻俩又一生活琐事发吵架,刘某再次打了卢某几个耳光,卢某连夜回了娘家。之后,卢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夫妻关系。
法院审理该案时认为,原告与被告认识时间较短,婚前感情基础一般,婚后夫妻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刘某对卢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一、原告卢某与被告刘某离婚;二、婚生儿子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至儿子成年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