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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夯实法院工作根基
作者:区鸿雁 发布时间:2012-08-20 15:25:23
![]() 近年来,曲靖法院走出了一条文化引领、改进作风、创先争优、强基固本和注重结合实践的路子。
法院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决定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支配着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选择,制约着法院成员的思维和判断,规定着审判决策的背景,控制着司法审判活动的道德风险,影响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笔者试以全国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就法院文化建设提出些许思考。
2010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云南唯一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立足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文化育人、文化兴院,大力开展“创曲靖法院品牌、塑曲靖法官形象”为主题的法院文化建设活动,用深厚的法治文化底蕴激励法官、宣传法治、影响民众,逐渐形成了以“心忧天下”和“司法为民”、“厚文”与“载法”并举、“日三省吾身”及“恪守职业准则”为核心的法院文化,走出了一条文化引领、改进作风、创先争优、强基固本和注重结合实践的路子,司法公开、机关党建、文明争创、“两庭”建设等多项工作获得了新的发展。 一、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院文化的理解还较为肤浅。认为法院文化就是法院的文体娱乐,建设法院文化就是办好图书馆、搞好法官文体娱乐生活等;或者忽视法院文化的内涵、功能,把法院文化当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忽视法院文化的特质内容;有的法院内部整体精神状态不佳,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简单地认为开展几次文体活动,组织几次书画展览就是建设法院文化了,或者花点钱装饰一下法院,挂出几幅带“文化味”的标语,把文化建设当作“花瓶”。当然,文体娱乐等各种物质表象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但是,法院文化建设不仅包含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同时还包含法院制度文化建设和法院精神文化建设,而且核心内容是法院的精神文化建设。如果把法院文化建设仅仅等同于法院物质文化建设,那是极其片面和有害的,将会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畸形发展,失去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意义。 (二)法院文化建设总体上层次较低。把法院文化建设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进行和完成,缺乏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感,自发性、临时性的情形比较普遍,没有把它放到同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保障等工作等同的位置上,于是出现了你方唱罢我方登台的现象,缺乏统一性的、纲要性的规范性文件作指导。有的法院虽然明确提出了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但零打碎敲情况较严重,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加之,法院文化建设形式老化,方法陈旧,内容单一,许多活动从政治上着眼多,从文化上着眼少,使之缺乏文化底蕴的支撑和承载,透露不出文化的信息。总之,法院文化建设总体上处于一种较低层次的水平。 (三)法院文化建设实践上存在盲目性。主要表现为:不顾地区差异,不考虑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的特殊性,盲目照搬其他法院的经验做法,进行硬性嫁接,导致了法院文化建设的畸形与异化。每个法院都有一定的文化积淀,法院文化建设要创建适合本身的特色文化,完全靠照抄照搬建设法院文化,自然是欲速则不达。个别法院更是忽视法院文化所依存的基础以及周围环境对文化的影响,提出一些超越外部环境或者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措施,关起门来建设法院文化。 (四)法院文化建设还不够深入。存在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的现象,导致文化建设出现表面化、单一化。目前,曲靖中院及辖区9家基层法院均已完成了新审判大楼的建设工作,中心法庭建设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大家在加强“两庭建设”、更新办公设施、改善办案条件等“硬件”建设上下足了功夫,但普遍对法院精神文化这一“软件”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二、准确定位,确保法院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一个浓厚的文化环境对法院文化创建活动和法官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走进曲靖中院,在“崇德、奉法、致公、为民”8个鲜红大字下,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大厅内,便民诉讼台、便民桌凳、便民饮水机和各种供阅读的报刊、宣传资料等一应俱全,滚动播出的审判流程、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指南、文书式样和细致入微的导诉法官,还有触摸屏的英特网供查询资料,这种透明、便捷、温馨的氛围,让人迈进法院大门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宾至如归”。体现不同文化主题的墙文化从一楼一直延伸到六楼。通过浮雕、宣传展板、书画摄影、名言警句,在审判区和办公区营造彰显法治文化意蕴的景观,打造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长廊、荣誉室及健身房等场所,以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介绍法律制度,传播廉政文化,对干警进行追求公正、崇尚法律的文化熏陶,引导法官忠于职守、秉公办案。 法院精神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激发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曲靖中院为把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更新的境界,确立了“崇德奉法致公为民”的八字院训,形成崇尚法治精神和追求公平正义,具有担当精神、富有正义感、勇于开拓创新的曲靖法院、法官的独特品格和精神力量。 (一)明确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法院文化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确保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第一,把创新发展作为法院文化的基本内涵之一,并以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文化建设实践,不断开创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境界,在“做大”的基础上不断“做强”,使文化建设的质量不断提高,文化的功能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 第二,把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体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眼睛向内体现对法院广大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营造良好的法院工作氛围和用人环境,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并进而把每一名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到履行审判职责上来,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历史使命。 第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者、保障者和推进者的作用。同时,法院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要相互协调,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要相统一,使法院文化在动态发展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第四,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法院整体工作与文化建设、文化建设长远目标与现实任务,以及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既统筹规划,又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二)明确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本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是法院文化建设所依存的基础,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必然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精神文化为指引和导向,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司法观念的影响,切实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 (三)明确法院文化建设的功能定位 这是确保法院文化建设在促进法院工作上见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所在。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定位上,不仅要着眼于文化本身的发展,更要着眼于文化功能的发挥,特别是要通过法院文化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充分有效地行使审判职权。具体是围绕“五个需求”,即:服务中心工作、实现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裁判公信力和弘扬法治精神的需求。 三、结合实际,切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如果说对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准确定位回答的是要“建成什么样”法院文化的问题,具体到动态实践中即要解决的是“怎样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因各地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进步程度、法院人员自身的条件素质、外部司法环境优良程度以及民俗文化差异等存在异同,对法院文化建设必然产生影响和钳制,为此,法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不可能照搬照抄、机械模仿,更不能强求一律,必须结合自身条件、所处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统筹安排、循序渐进,提倡百花齐放,各领风骚,只有体现出差异性、不平衡性才能良性发展,进而才能实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一)注重“品牌”效应。文化建设,重在效果,重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而精品、人才、效益的凸显需要我们在法院文化建设活动载体和平台呈现出多种多样,推陈出新,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法学沙龙、学习大讨论、法官论坛、司法技能竞赛、文体娱乐活动、读书活动等,提升法官业务能力和业务素养、陶冶法官情操、升华法院文化。曲靖中院坚持办好《滇东法苑》审判理论刊物、《法院宣传集锦》、曲靖法院网等具有曲靖法院“名片效应”的法院文化载体推动法院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以精品平台承载法院文化、展现法院文化,促进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深入。当然,这些载体和平台本身不是千篇一律和固定不变的,应该是具有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品牌效应,在把握法院文化前进的方向中推陈出新。同时要根据地区特点和自身法院目标,在规划和实施法院各项工作的同时,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其中,在具体工作中提升法院软实力,用软实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使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管理中越来越多的方面能够代表先进水平、体现发展方向,发挥“品牌”效应,整体工作做到党委放心、上级法院认可、人民群众满意。 (二)做到“量体裁衣”。所谓“量体裁衣”,就是说在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时,必须要对本院的实际情况有着清醒客观的认识,扬长避短、抓出实效。一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尽可能地发现、挖掘自身的优势和潜力,打造自己的特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一方面正视自身不足,根据法官队伍实际状况,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学什么,有针对性地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活力。切忌犯一哄而上、不切实际的毛病,不能看到媒体报道某地开展了什么活动,就机械地仿照;不能不考虑自身实际,动不动就提出可望不可及的口号和目标。否则,一年开展了数不清的活动,但由于基础条件的局限,由于精力有限,不但收效甚微,与预期效果相去甚远,更挫伤了广大干警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凸显地方特色。曲靖属于西部地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爨文化的发祥地,有着朴实的民风和璀璨的历史文化,塑造曲靖法院文化也不能离开对这种朴实而璀璨的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院风”、“院训”的表现就是法院文化建设体现地方文化气息的最好诠释,你不可能脱离当地的文化特色去表现“院风”、“院训”,一个得不到当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的文化宣扬,是不可能成为大家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的。再说,开展对外宣传也好,司法为民措施也好,还是走出机关进行法治宣传,必须立足本地的文化弘扬、宣传阵地以及民众的法律意识、地方的民族民风特色等等,否则会使文化建设犹如空中楼阁,图有华丽的外表而起不到任何法院文化建设应体现的作用。 (四)实现以人为本。法院文化的精髓是重视人的价值,人的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营造法院文化必须以人本思想为重要准则。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先生在论及大学的根本或精髓时有言:“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同样,我们也可以认为,法院之所以为法院,不在于大楼,而在于高品质的法官和法院工作者群体,在于赋予法院设施、制度规范等外在事物以内涵、精神,使法院形神兼备、从而堪称堪当为法院的文化积淀。因此,谈论“法院文化建设”,我想首先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是如何才能使法院“有文化”,这是人本思想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最基本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应力求把实现法院的整体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统一起来。既要重视人的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法院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又必须理解、尊重、关心、培养人,满足他们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以人为本”既是一种价值取向,又是一种管理理念。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在充分体现规范作用的同时,更应注重对人的激励作用,通过发挥先进文化的功能去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塑造人,体现出人本主义精神,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构建法院的价值观,构建开明、民主、理解、关心的人文环境,对广大干警真正给予关心,思想上给予关怀、情感上给予理解、心理上给予疏导、生活上给予温暖,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凝聚人心,使干警从内心深处切实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在统一思想、端正作风、培养习惯、激发斗志、提高工作效率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法院文化建设向着高品位、高质量、高水平的方向持久地发展下去。 (五)坚持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成效最终还需要制度来保障,制度是精神和文化的基础和载体。法院的制度建设本身,其实也是一种文化,建设统一高效的法院制度文化,就是要引导法官形成符合司法身份、职业特点的行为规范、礼仪、习惯等,提高公信力和亲和力,法院的管理者如欲将某项文化确定为全体成员共同恪守的理念,就会将这项文化内容渗透到制度中,通过制度的推行,使文化得到推广。一方面,要对相关的文化现象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形成文化建设的稳定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的激励机制促进文化建设,开创文化建设新境界。同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先进者予以精神和文化奖励,通过合理引导促进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曲靖中院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按照公正、效率、合法、求实、系统的原则,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奖惩机制为一体的一整套管理体系和以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执纪检查、审判流程管理、司法能力考评、岗位目标考核为一体的绩效评价模式。构建了分权制衡、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执行威慑机制“四位一体”的曲靖法院质效管理模式。建立了立审、审执、审监“三分立”的分权制衡机制,进一步规范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建立了以“十统一、五规范”为体系的大立案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建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一系列审判能力考评评估体系,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了维护司法公信的执行制度体系,执行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司法权威进一步树立。构建了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体制,为法院顺畅运行和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奠定了基础。上述机制分别由76项制度明确规定,这76项制度涵盖审判管理、行政管理、队伍管理共计30余万字,并编印为《制度汇编》,干警人手一册,用以规范干警言行。广大干警身体力行制度之精神,使制度的力量及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较好地展现了机关形象,保障和促进了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此外,曲靖中院全面开展民事案件速裁、巡回审判、执行救助和刑事自诉案件的民事化处理工作,使审判工作更加深入基层,贴近民众。其中,曲靖中院努力建立起来的涉诉特困人员执行救助机制为部分解决“执行难”问题找到了突破口,在全省被广泛推广,并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进行了交流。制度建设实现了曲靖中院“审判提速、案件提质、能力提高、形象提升、服务有力”的工作目标。 (六)营造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坚持做到:一是以领导者的倡导和示范作用引领法院文化。在文化建设中,领导者首先是倡导者、宣传者,要抓住每一个机会,利用每一个场合,宣传法院文化,让法院文化精神入耳、入脑、入心。同时,领导者又是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实践者、示范者,要按法院文化精神的要求,带头树立宗旨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成为法官学习的楷模。二是党组应担负起领导责任,发挥干部管理教育部门、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同时更要挖掘每名干警的主人翁精神,形成合力,使每名干警都成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主力军。三是不断挖掘、培养、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感染法院群体成员,扬清荡浊,纯正院风。四是大力提倡和鼓励学习,形成人人崇尚学习、个个锐意进取的良好风尚。引导和促进干警“以学习为荣,以学习为乐”,不但学法律,还要学政治、经济、科技、文学等,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法官的科学文化认知能力。五是充分认识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注意言行举止得体,做到文明司法。六是开展宣传教育、司法救助、综合治理等工作,推动法院形象建设。如结合“平安”建设,开展涉诉矛盾排查等维稳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在报刊、电视、电台开办法治专题栏目,让全社会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 四、抓住法院工作的核心和重点,筑牢法院文化建设根基。 实践、传播、积淀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曲靖中院按照讲政治服务大局的要求,不断深化对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认识,从点滴做起,把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处理好每一起纠纷,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一次具体实践。同时,认真做好曲靖法院文化的特色定位,确立了崇德、奉法、致公、为民的曲靖中院精神,并将之镌刻于办公场所大厅醒目位置,大力营造曲靖法院文化氛围,发挥法院文化示范导向作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力量源泉,教育干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去思考、对待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用“三个至上”去平衡矛盾纠纷中的利益冲突,从精神和行为上养成良好的习惯,凭着对公正司法的执著和追求,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申诉审查,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法官队伍是法院精神和文化的承载者。曲靖中院以调动积极性、增强凝集力、提高素质、保持司法廉洁为目标,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和关键,确定法官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依靠法官去践行、积淀、传播法院文化。紧紧抓住班子建设不动摇,抓住司法作风建设不动摇,抓住政治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等系列教育活动。着力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顺的工作氛围,打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领导班子;探索建立起了民主推荐、考试考核、公平竞争、组织考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用人机制;培养法官的基准性思维,在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和用法律思维办案,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政治理论教育、岗位培训、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除采取集中培训、送出去跟班培训、交流挂职外,在全市法院成立“讲师团”,主要从干警内部挖掘潜力,盘活现有资源,把那些具有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作为讲师团成员,每月确定一个业务方面的专题,通过视频或巡回的方式向全市法院干警讲授。 针对当前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中存在的“松疲软”问题,曲靖中院根据法院机关特点,开展“五个一”为主的清廉文化活动。即:党廉政教育警钟长鸣的“教育促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护廉”;出台《关于执法业绩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等九项反腐制度细化量化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廉政档案等“四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四书”筑牢清正廉洁制度防线的“制度保廉”;推出廉政短信提醒、廉政党课及专题廉政讲座及每月“五个一”活动的“修身养廉”;夯实软实力,每逢节假日开展以培育干警健康高雅生活情趣为目标的各类文化活动,营造浓郁文化氛围的“文化育廉”。同时把2011年确定为“执行力建设年”并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将反腐倡廉工作经常化、持久化、深入化和制度化,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 敞开大门,让司法和民众走得近些、更近些;媒体参与,让司法公开更广泛、更及时;“阳光司法”,让司法更透明、更公正。2011年以来,曲靖中院就先后出台司法公开23条措施,拓宽法院与群众联系的沟通渠道,先后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百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民主无党派人士旁听案件、监督执行30余次,代表委员视察法院300余人次,召开了代表、委员、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四次242人。同时制定《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聘请来自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青妇、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184名特邀监督员对审判纪律、司法作风、案件质量、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实施不拘形式的全方位监督。实行廉政风险预防控制管理,查找廉政风险点,从源头预防不廉洁行为产生。通过廉政建设本固基强,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连续八年被省高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奖,并连续多年被市委考核为党风廉政优秀单位。 文化兴,事业兴。曲靖中院通过“软实力”建设,助推司法工作科学发展,审判工作呈现出审结率、执行率、社会满意度上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和涉法涉诉信访率下降的“三升三降”的良好势头,法院文化、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廉政建设、少年审判、司法公开等走在云南法院的前列,成为全省法院系统的典型经验,山东高院、宜昌中院、哈尔滨中院以及省内昆明中院、大理中院等十余家法院先后到曲靖法院交流学习。辖区沾益法院继中院、罗平法院之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会泽法院继中院之后被授予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花山中心法庭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中院及辖区罗平等6个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多名先进个人,引发了“一花引来百花飘香”的激励效应。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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