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马肖飞 蔡强)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针对如何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契机,积极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通过转变管理理念,细化管理办法,严格质量评查等一系列举措,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2012年7月初,该院党组决定推行“三个转变”,改进审判质量管理模式。一是质量理念上实现从“法律质量”到“全面质量”的转变。即过去评价案件质量主要是看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公正,而现在不仅要看这些,还要看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以及当事人的满意度等;二是管理模式上实现从“简单操作”到“精细运作”的转变。从案件审理过程、法律文书质量和卷宗质量三个方面列出约40项评查项目,使评价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三是监督过程上实现案后评查向案件全面监督的转化,从立案、庭审到判前、判后全过程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打造成“精品”案卷。
法院下半年审结的284起案件中,经过审管办和评查办两次评查,合格及优秀案卷达到97%,比上半年合格及优秀案卷提升了6个百分点;通过推行系列举措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该院审判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全院审理的案件质量得以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