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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成就感从哪里来
作者:孙子良 发布时间:2012-08-21 11:41:24
当前,基层法官的工作和成长似乎进入了一个“瓶颈”——由工作的新鲜感带来的兴奋和欣喜渐渐趋于平静,法官们的精神面貌普遍进入了一种心理学上所说的“高原状态”,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原因之一就在于成就感的缺失。
所谓成就感是指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后,个人所获得的愉悦或成功的感觉,其是做好工作的一种强大精神动力。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当个体在某种活动中感受到愉快、成功时,便会对该项活动产生理想,进而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反之,缺乏成就感,则势必影响工作热情,减少工作动力,降低工作成效。 基层法院的工作环境,决定了法官的服务对象基本上是当地的普通群众,处理的案件往往是柴米油盐、打架斗殴的琐事,而且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所做的似乎千篇一律,单调乏味。特别是近年来,法官工作负担和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公民可能侵权违约甚至违法乱纪,而法官则必须得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民可以有个性,法官却必须谨言慎行、战战兢兢;民众的所有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官却可能动辄得咎,以为他们是“政府的刀把子”、“百姓的出气筒”。此外,档案、研讨、论文、进修……有形的任务一大堆,无形的、临时性的任务也必须得完成。基于上述原因,很多法官在工作中逐渐困惑迷茫,产生了严重的职业倦怠,仅仅把工作当成机械的重复劳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工作的激情。长此以往小而言之会影响身心健康,大而言之则会损害司法形象,有违司法为民的宗旨。因此,如何让一线法官们找到自己的成就感就成为一个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法官的成就感究竟从哪里来呢? 首先,法官的成就感来源于对人民群众无私的爱。金杯银杯不如咱老百姓的口碑。在法官眼里,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每位群众都应该是自己的上帝。群众的对错好坏,都是他们在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正如人的身体受到细菌感染难免会生病一样。因此,人民法官应善待每位人民群众,尤其善待违法犯罪的人,容纳他们的错误和缺点,耐心加以调解矫正。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长治久安,法官所做的每一项工作,处理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积极有意义的,只要咱们的工作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同,吃苦受累咱都心里高兴。以这样的情怀来看待人民群众,就会激起法官强烈的责任心和成就感。 其次,法官的成就感来自于对司法理想的追求。理想,是人类精神的支撑、前进的动力。没有理想,只能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如果是为了理想,为了展示自身价值,求的群众和社会的需要和认可,则工作就不仅仅只是一份藉以养家活口的生计,更是快乐和激情的来源。面对同样的基层司法工作,不同法官对其的认识和感知千差万别——有的人把工作看做是谋生的手段;有的人把工作看做展示才华的舞台;也有的人把工作当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通道。作为司法工作者,特别是其中的党员干部,衡量其工作成就,决不能以官有多大、权有多重、位有多高、财有多富来评价,而要以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度、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标准,正确看待自己从事的工作,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因此,人民法官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正确认识司法工作的性质和意义,才能天天有干劲儿,年年有盼头儿。 第三,法官的成就感来自于永不满足的干劲和韧性。人们往往只在爬坡的时候,才会感到干劲十足,充满激情,而当爬上山顶的时候,反而觉得迷茫。所以,人们需要不断地给自己树立新的目标,这样工作起来才会有动力、有奔头。基层法院虽然任务繁重,但对政法干部自身的能力培养和素质锻炼却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对司法工作来讲,每年的工作都像是种一季庄稼。这一季收成了,下一季还要更加努力,因为如果下一季不劳作,照样没有收成。所以,在司法工作的旅途上,我们必须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勇往直前,努力地去实现一个又一个目标,不断推动司法工作创新发展。当然,成就的取得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平常人,只要你用心工作,每一天都可能有一点小小的成就,而每天进步一点点,工作生活也就会有滋有味。 最后,法官的成就感来自于自我实现的乐趣。研究表明:一个人只要体验过一次成功的喜悦,就会激发他一百次成功的欲望。法官在工作中同样如此。这就要求咱们法院系统首先要改变官僚科层机制下“束缚苦干的,不管闲转的,保护落后的,支持观看的”不良现象,尽量从管理制度层面为法官专业发展提供平台,创造让法官成功的机会。其次,要建立差异化的激励措施如进修职级及待遇方面的激励,不断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最后,从社会上树立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尊重法律首先就要尊重法官。因为,没有社会对一线法官最起码的尊重,就没有真正的司法。 基层法院最接地气,案件也最为丰富多彩。毛主席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祝愿这个平台的每位政法干部都能在这里接地气大练摊儿,倍儿乐呵干工作。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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