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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与县妇联化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2-08-22 10:37:57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潘金芳)
80老太在丈夫去世后,按照当地风俗随小儿子生活,并将房产赠送给了小儿子,可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闹起了矛盾,其他儿子及女儿以母亲的房产赠给了小儿子而不是自己拒绝赡养老人。8月21日上午,广西武宣法院本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出发,联合县妇联,对案件进行了调解,最后让老人有了安享晚年的落脚点。
现已80岁的黄老太,膝下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2000年8月,其丈夫去世后,黄老太按照当地的风俗跟随小儿子生活,由于自己由小儿子赡养,经与其他子女商量后,黄老太将自己与丈夫共有的一栋楼房赠送给了小儿子,并过户到了小儿子的名下,几年来,小儿子把老人照顾得很好,相处也算融洽。 可几年过去了,黄老太与小儿子之间也有些摩擦,让上了年纪的黄老太有些不高兴,自己那么多孩子,平时也都很孝顺,跟谁生活还不是一样,所以就跑到了大儿子家生活,可谁知道,才不到半年,黄老太跟大儿子也闹起了矛盾。这回黄老太傻眼了,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跟几个女儿商量的时候,他们都说,房子赠送给了小儿子,理应由小儿子来赡养老人,他们什么都没有拿到,所以拒绝赡养老人。 生活没有着落的黄老太一气之下要求小儿子归还这其房屋,遭到拒绝后,黄老太就多次到县妇联反映,要求解决纠纷,县妇联经多次组织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2年8月21日上午,县妇联主席陈巧云带着工作人员到武宣县法院,与该院副院长黄成华及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两个女法官共同商讨,寻找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办法。 经过组织协调,并做小儿子的思想工作,小儿子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一定好好赡养老人,并将黄老太接回了家。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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