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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重修好专挑“七夕”领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2-08-24 15:33:38


     本网讯(通讯员 刘贺举 安静珂)   “安法官,也祝你七夕节快乐,感谢啊……我和我公又可以开心过七夕节啦。”8月22日上午,来领裁定书的张某笑着对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说。

    “七夕节”又名是“乞巧节”或 “少女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节日。相传,在每年农历七月初七的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之时。织女是一个美丽聪明、心灵手巧的仙女,凡间的女孩便在这个充满浪漫气息的晚上对着天空的朗朗明月,摆上时令瓜果,朝天祭拜,向织女乞求智慧和巧艺,更乞求爱情婚姻的姻缘巧配。27岁的张某和29岁的王某经媒人介绍相识、相恋、相爱。在2011年“七夕节”,张某怀着乞求美满姻缘的美好希望情定王某,并于当年9月6日领证走进婚姻殿堂。结婚后,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拌嘴,浪漫的爱情很快败给了生活的琐碎。多次吵闹后,张某一怒之下,于2012年7月13日,到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安静珂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没有婚外情等原则性矛盾,只是赌气闹别扭,况且两人还有一个5个月大的可爱漂亮女儿,更巧的是“七夕节”里有两人太多分分合合的浪漫爱情故事。办案中,承办法官轻松讲述“七夕节”牛郎与织女的爱情故事,让他们明白爱情的来之不易,背对背说服双方主动给对方认错、表达爱意。调解中,承办法官还送给两人写有“七夕节”典故的法官寄语。7月31日,张某亲自到法院以和好为由提出撤诉,并于选在8月22日上午“七夕节”前夕来领裁定书,与自己的“牛郎”相聚和好。

    据悉,今年来,襄城县法院依托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充分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出打造襄城法院特色审判文化口号。七夕节前夕,襄城县法院开展“巧调离婚变和好、温馨七夕变浪漫”月专项活动,集中审理离婚案件,对案件一一进行排查、筛选,根据个案情况分别依法审理,尤其做好刚结婚不久、孩子还小、家庭矛盾不深此类离婚纠纷的调解工作,采取“ 法官寄语”法 、“合理调解”法、“借力打力”法,打造法院审判节日文化,提升法院审判软实力。此次活动共调解和好离婚案件23起,占本月离婚案件41%。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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