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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嫌家穷带三个孩子离家出走七年不归
发布时间:2012-08-29 10:01:11
本网讯(通讯员 黄敏)
家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乡的村民蓝某,多年来一直非常郁闷,由于家境极度贫寒,他的妻子韦某带着三个孩子离家出走,一去不复返,至今已经7年了,无奈之下,他被迫起诉离婚。近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蓝某今年59岁,其妻子韦某55岁,他们都已不再年轻。 当年,蓝某与韦某是自由恋爱后结婚的。1978年2月1日,他们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二男,现均已成年。由于蓝某患病,医药费开支巨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有道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夫妻俩经常发生争吵。2005年10月24日,夫妻俩发生争吵后,韦某竟然带着三个孩子离家出走,一去不复返。过后虽然蓝某多方查找,但妻儿至今下落不明,这让蓝某心里一直隐隐作痛。 一晃眼已经7年了,妻儿依然毫无踪影,无奈之下,2012年3月21日,原告蓝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韦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夫妻间应互相扶持,共同经营家庭。2005年10月24日,原、被告双方发生争吵后,被告即带着三个孩子离开原告至今,双方分居已达7年之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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