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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官上门“拉家常”清积案
发布时间:2012-08-30 14:04:47


     本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龚向东)   “真是没想到,刚申请执行没几天就拿到了娘家陪送的物品,真快真快!谢谢谢谢!”8月29日,当申请人韩女士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接过电脑、冰箱、洗衣机等物品后,连表谢意,并对法官上门“拉家常”快速高效的执行方法发出由衷赞叹。

    2011年1月份,原告张某与被告韩女士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因婚前了解甚少,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后经常发生口角,没过多长时间就开始了分居生活。今年1月,张某将韩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款。在诉讼过程中,韩女士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就陪送物品和彩礼款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多次调解未果。4月20日,安阳县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并由原告张某返还被告韩女士娘家陪送的财产,包括电脑及桌椅、冰箱、洗衣机、床单、床罩等物品。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能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义务,8月21日,韩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韩女士与被执行人张某积怨较深,而且执行标的比较琐碎,如强制执行很有可能出现新的更大的矛盾冲突。为能执行好该案,8月29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张某家中,与张某及其家人坐到一块儿开始“拉家常”,先从与张某切实相关的事情说起,一步步将话题引向案件,同时向他宣讲法律政策,讲解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造成的影响以及严重后果等,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被执行人张某深受触动,当即同意履行义务。13时许,张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当面返还了韩女士全部涉案物品,案件在一周时间内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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