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宋海辉 郑纬云)
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的新机制,坚持以为民、便民、利民为价值取向,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贯彻于法庭日常审判工作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该庭在诉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使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余江县招商引进某光学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000万资金建厂,某建筑公司承包了该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约定工程款项为500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双方在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进度方面发生分歧,导致该工程距预定竣工期超过一年有余,该光学有限公司要终止合同,承包方要求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双方僵持不下。某工业园区领导多次组织双方磋商协调,但互不相让,矛盾有激化的趋势。眼镜产业是余江县四大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某光学有限公司是该县引进的外资企业,因此市、县领导对该纠纷高度关注,要求有关部门加大调处力度,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工程纠纷,力争企业顺利建设,如期竣工、投产。希望法院能提前介入,依法化解双方纠纷。该院坚持以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理念,主要领导亲自询问,了解纠纷,第一时间指派纠纷发生地分管院领导、洪湖法庭庭长前往处理,在单方沟通的基础上,安排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调,耐心地辩法析理,从合同履行、法律责任和情理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开导。
经过多方数日努力,终于使双方在求同存异、彼此都能接受的条件下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