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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回望之“四心”铸剑
作者:刘秀   发布时间:2012-08-31 09:59:09


    到舟山工作三年了。离开对法学知识孜孜以求了七年的校园,带着对工作如烟花般绚烂和闪耀的理想来到法院。其间,到不少庭室锻炼过,做过不同的工作。理想慢慢沉淀,工作的激情依旧。烟火灿烂之后会留下深沉的夜空。截取一些片段,对这三年的工作做一个简单的,不算长的回望。

  慈悲之心

  曾两度在信访室值班,主持信访工作的法官交代我,对来访的当事人一定要和气、热情,能帮他们的一定要尽力,都是举手之劳,不要怕麻烦。初听时不是很理解,慢慢就发现,这样一颗和气热情的心是多么重要。

  记得一位贵州来舟打工的黧黑青年,在一个砖厂辛苦劳作了几月,却分文未得。来到信访室,他说,老板不给工钱,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是走路到你们法院来的。当时天气已经开始冷起来,外面刮着很大的风,沙土满天,他身上的衣物却很单薄。给他倒了一杯热水,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职律师,让他前去接受法律援助。他千恩万谢地离开。

  心有戚戚然。那贵州青年和我们年纪相仿,如果环境好一点,他也许可以读书,不用去做苦工,被无良的老板拖欠工资。

  我只是做了我能做的,做了我该做的。

  “予人以乐为慈,拔人之苦为悲。”做为一名人民法官,应该拥有一颗对人民慈悲的心。

  克己之心

  重庆是我的母校所在地,也是我的第二故乡,我一直在远方关注着这个我生活过多年的城市。2009年9月,随着重庆打黑的深入,重庆法院系统由于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查处的10名法官,被免去相关职务,其中包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乌小青,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杨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周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庭长彭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张仁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副庭长张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王德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朱晓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郭剑。

  让人触目惊心的职位和数字。

  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陈毅元帅说过:“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

  然而,“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还是陈毅元帅的诫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法官,必须要有一颗克己之心,这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操守的底线。

  兢慎之心

  在刑庭帮助工作时,有时会和法官们讨论死刑的存废问题。

  想到欧阳修在《陇冈阡表》中讲到的他的父亲做司法官时的故事:“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耳。’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耶?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也常求其死也。’”

  想起李离伏剑的故事:“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当刑,失死当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当时庭里有一个盗窃案子,关于盗窃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大家有不同意见。为此院里专门举行了一次业务沙龙进行讨论。

  时隔千年,欧阳观和李离的兢慎之心似乎也在我们胸中跳动。

  公正之心

  曾经和民庭的法官探讨案件审理过程中事实的认定问题。有句古老的法谚:“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因为利益的驱动,案件的当事人会对事实有选择性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描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所以,法官必须秉着一颗公正之心,认定事实,依法办案。

  “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离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我法不可阙也。”说的是法律的公正。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说的是法官的公正。

  也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等于十次犯罪。”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官,必须时时秉着一颗公正的心。

  尾声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我想,每一个法科学生都梦想过拥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以法律为战袍,维护公平正义,像每个孩子都梦想拥有一根哈利·波特的冬青木凤凰羽芯的魔杖一样。

  作为一个刚刚离开学校的法科学生,我时时告诫自己,要重之以修能,熔汇慈悲之心、克己之心、兢慎之心、公正之心,铸就自己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我想,每一个立志成为法官的法科学生都在心中默诵过这篇耳熟能详的《法官誓言》:“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忠实履行法律,恪尽职守,司法为民,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很幸运,我有机会参加本院的第一次法官授职典礼,并担任受职法官的引导员。灯火辉煌的典礼大厅中,我能在聚光灯之外感受他们的荣光。当他们的宣誓声庄严的响起,我感受到他们作为法官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加班结束,离开办公室,走廊尽头的大厅里,微晶石屏风上白底金字的法官誓言在黑暗中微微发光。大概,那也是我希冀早日铸就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光芒吧。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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