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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雇工装运沙砾拒付运费遭诉
发布时间:2012-09-03 11:04:48
本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承包工地后雇工装运沙砾,守工后却拒付运费,结果被工人告上法庭。近日,经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此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温叔金同意在2012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李元明等5人运费2.1万元。
被告温叔金承包了某新农村建设工地填方工程。2011年5月,被告温叔金雇请原告李元明等5人装运沙砾到其承包的工地。2012年1月21日,原、被告经结算,被告共应支付给原告李元明等5人运费2.1万元,被告具立了欠条给原告。此后,经原告方多次追索,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付运费。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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