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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法院:和谐司法引领和谐社会
作者:邹艳艳 发布时间:2012-09-03 16:40:55
涪陵地处巴国故都,白鹤梁见证了涪陵人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的千年愿望,点易园承载了巴国先贤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大同梦想。
2012年初,王小林院长上任伊始便带领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创新提出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3232和谐司法战略”纲要:“和谐司法文化建设”、“和谐司法体制创新”、“和谐司法机制创新”、“和谐司法保障强化”和“和谐司法主题突出”主题活动将渐次展开,和谐司法引领和谐社会的坚实步伐将在涪州大地上踏下深深的足迹…… 探索司法模式创新之路:对接创体制,对话转机制 2012年4月25日下午,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保安村首次迎来了“大场面”:在陈某和任某的一件小小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经村社干部数次调解未果后,竟然“引”来了法院法官、镇政府干部和村社领导。三路人马汇聚后,村社领导“讲情”,镇政府干部“说理”,法院法官“释法”。三个小时转瞬即过,在三方的合力调处下,一起调解数次未果的棘手纠纷被迅速化解。这是涪陵区法院创新对接体制推动司法力量、行政力量、民间力量有机对接的首次尝试。 建立纠纷综合调处机制,探索对接型司法体制 “人类化解纠纷的模式经历了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历史发展、由民间化解到司法化解的历史演进,但无论哪种模式,都属于单力化解模式,存在结构性缺陷。司法必须对接司法消费者的正当性需求,对接政权主体和民权主体设定的纠纷解决的多元路径。要创建司法的对接体制,实现诉与非诉的对接,实现司法权、行政权及民间资源的对接。”王小林院长对记者说。 顺应中央社会管理创新的号召,涪陵区法院也积极响应涪陵区委创建纠纷化解大调处工作格局的要求,提出了纠纷综合调处机制的建议,得到了涪陵区委的积极肯定。涪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波对此机制给予了高度赞扬,并组织了区司法局、区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积极研讨,以将纠纷综合调处机制作为创建大调处工作的有效路径。 目前,马武镇率先建立起纠纷综合调处机制,马武镇镇政府与马武法庭共同设置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由马武法庭主持综合调处中心工作,马武镇司法所、安稳办选派人员及各村社人民调解员担任综合调处员,实现了党政力量、司法力量、民间力量的有机整合,共同促进纠纷化解。据马武法庭庭长张国介绍,截止目前,经综合调处的36件案件均息诉息访。这种实践模式将在涪陵全区推广。 倡导“情理、事理、法理”对话式工作机制,探索对话性司法机制 今年年初,涪陵区法院扬弃“纠问”和“对抗”式司法机制弊端,适时大胆提出创新实施对话式司法机制,运用“情理对话、事理对话、法理对话”方式开展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断之以法,及时定纷止争。“情理对话”,即要求法官要用情感感化力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感受,实现感性相通,以情共振;“事理对话”,即要求法官事理说服力予以补强,使当事人形成对事件的正确认知;“法理对话”,即要求法官用法理裁判力强制性地将当事人之间扭曲的权利义务关系调整到和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度。对话式工作机制将在全院全面实践。 探索司法措施惠民之举:搭建一个亲民平台,创建两个便民机制,打通三条利民通道 今年来,涪陵区法院切实创新便民举措,搭建一个全员轮岗导诉平台,建立期日法庭制度和法官指导员制度,开通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绿色便民通道,便民工作亮点纷呈。 搭建一个全员轮岗导诉平台 “同志,我想找一下柳法官。”“请稍等,我帮您查一下他办公室电话。”“同志,女厕所怎么走?”“请您直走,右手边就是。”这是涪陵区法院每天上班在一楼大厅都能看到的温馨画面,也是涪陵区法院搭建全员轮岗导诉平台后的生动场景。 该院积极搭建一个全员轮岗导诉出台,出台《诉讼引导工作实施办法》,在机关办公大楼入口处设置诉讼引导台,制作导诉值班表,由院领导及机关在编干警轮流担任导诉员。导诉员负责为来院办事的群众提供引导咨询、发放诉讼指南资料、联系案件承办法官等各项便利。对因无故脱岗和导诉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照该院问责办法予以处理。自今年实施全员轮岗导诉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导诉台共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161人次,发放诉讼资料800余份。 创建两项便民工作机制 “期日法庭机制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将来涪陵区的老百姓不出村庄就可以打官司了,我们政府欢迎,老百姓更欢迎,以后最好在全区都建立起来。”涪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晓钟对记者说。涪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小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波先后批示并组织调研指导座谈会。涪陵区法院将在涪陵区全面推行期日法庭机制,在未设立法庭的14个乡镇街道设立期日法庭,固定专门人员和专门日期,方便当事人就地审判。 创新实施法官指导员制度,每名法官固定联系3-5个村社,与村、社区诉讼联络员有机对接,实现法官联系指导工作覆盖全区每个村社。另外,还讲充分发挥法官“纠纷化解员、纠纷化解指导员、法治宣传员、综合治理助理员、社会稳定维护员”的五员作用,定期走访联系群众,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参与化解纠纷,并吸纳民间化解纠纷的智慧方法。 开通三条绿色便民通道 “涪陵区法院打通三条绿色便民通道,真正做到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彰显了司法的人文精神,这项便民措施要继续推行下去。”涪陵区委书记张鸣对该院开通绿色便民通道给予了充分肯定。 打造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为残疾人修建专用坡道,由专人负责为残疾人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立案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电话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办案等服务举措。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结涉残疾人案件53件,共为残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5.4万元。 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坚持诉讼程序上“优先”、办案效率上“提速”、审判结果上“关护”的审判理念,立足教育和挽救失足少年。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学生93人次来院旁听,3次赴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主动联系学校为1名犯罪学生保留学籍。 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在执行阶段坚持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标的物、优先支付案款“三优先”原则,以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行动2次,为8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34万余元。 探索司法素质提升的文化之路:和谐司法文化打造“书香法院” 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各项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推进作用,直接决定着一个法院的兴衰发展。今年年初,涪陵区法院确立了以文化建设提升队伍建设的方针,建立文化强院的长效机制,并利用三大载体、四大讲坛,有效推进和谐司法文化建设,建设“书香法院”。 建立文化强院的长效机制 成立 “和谐司法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和谐司法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文化强院的长效机制。该院和谐司法文化建设以“3232”和谐司法战略为抓手,积极优化和谐司法文化建设理念、创新和谐司法文化建设模式、强化和谐司法文化建设的素质支撑、制度支撑和物质支撑、突出和谐司法文化建设主题,为实现司法和谐、构建社会和谐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和谐司法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联系实际、继承创新、统筹规划五项原则。同时,积极加强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和谐司法文化建设有序进行。 创办三大载体,搭建队伍练技平台 创办《司法和论》理论刊,搭建审判实务交流、审判理论创新平台。创办《司法和光》通讯刊,提升司法宣传写作能力平台和司法维护法治尊严的实践交流平台。创办《司法和声》手机报,定期向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发送法院各项工作信息,创新舆论宣传平台。今年以来,该院《司法和光》通讯刊已创办5期,对外寄送4000余册,《司法和论》理论季刊已创办2期,对外寄送1000余册,成为宣传该院工作及与群众沟通的良好平台和工具。 开办四大讲坛,搭建外引内炼平台 2012年2月3日,涪陵区法院第一期“专家讲坛”如期开坛,著名学者、重庆大学教授曾国平应邀来院作了题为《当好部下的艺术》的讲座。曾教授深入浅出、热情洋溢的授课得到全院干警的肯定,干警们表示犹如享受了一次丰盛的文化大餐。今年以来,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曹全来、中国刑事诉讼法法学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左卫民、渝北区法院经验报告团等纷纷走上讲坛为干警授课。 该院开办“政治论坛”,邀请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举办“形势讲座”和“政策讲座”,讲清讲透全区加快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对法院的新要求。开办“人民讲坛”,邀请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讲透司法权服务民权的原理,增强法院干警对服务民生的理性认同。开办“专家讲坛”,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深刻阐释人民法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直接建设者和最终保障者。开办“会议讲坛”,除审判委员会外的全院各类会议均实行“前半场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下半场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模式,全院干警依次在会议上荐书,并接受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探索司法管理人本化之路:“金点子” 聚民智,“对话式”连民意,督导听证保民权 今年来,涪陵区法院紧紧围绕“和谐司法文化主题年”活动,以建立纵深式、民主式、沟通式、人本式的管理机制为目标,通过创设“金点子”工程、“对话式”管理模式、司法督导问责机制和违纪查处公开听证制度,探索司法管理人本化之路,在法院内部初步建成一个多元、系统、配套的管理网络。 创设“金点子”工程,实现民主式管理 为加强民主化管理,推进法院发展,涪陵区法院创新实施“金点子”工程,号召全院干警为法院发展提建议、出主意,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 《办法》规定,干警可针对法院审判管理、司法调研、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等方面工作提建议出主意。干警提交的“金点子”经相关部门评估有可行性后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组会研究,予以采纳的,按等次给予物质激励,并颁发“金点子诸葛奖”证书。 创建对话式管理模式,实现沟通式管理 “对话式管理模式旨在搭建领导干部与职工的沟通对话平台,实现人人参与法院管理,心心相通构建情感基础,群策群力汇聚智慧力量,增强干部职工对法院的情感认同和职业认同。”涪陵区法院政治处主任吴朝清向记者介绍。 涪陵区法院出台的《对话式管理办法》规定,部门负责人每月与部门职工轮流对话4人次以上,分管院领导每月与分管部门的中层干部分别对话1次以上,每周与分管部门职工轮流对话1人次以上,院长每月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话1次以上,每年与全院中层干部分别对话1次以上,每年与全院20%以上的干警轮流对话1次以上。领导干部与职工对话情况纳入该院绩效目标评价体系予以考核。 创设司法督导问责机制,实现三线纵深式管理 该院成立司法督导工作办公室,制定出台《司法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选任专职督导专员,建构了“干警自我管理-领导管理-督导管理”的三线管理纵深模式。督导专员主要负责对庭审规范、纪律作风、院长办公会决策落实情况等进行常规性督导,并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抓好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 同时,该院还创设了司法问责机制,出台了《问责制实施办法》,对在审判执行、信访接待、档案管理等各类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明确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八种问责方式,并规范了问责程序。 创设违纪查处公开听证制度,实现人本式管理 2012年4月19日,涪陵区法院对一起违纪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长王小林亲自主持,通过举证、质证、听取涉嫌违纪人员申辩等环节,党组和院长办公会根据听证查明的违纪事实,合议作出处分决定。这是该院违纪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实施后的第一案,也是对纪检监察查处工作的创新。该院对违纪人员的查处,规制了司法权与民权,实现了司法权保障民权的功能。 该院《违纪查处听证实施办法》规定,违纪查处听证遵循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处理等五项原则。听证程序采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组织形式,听证环节包括听证准备、听证调查、听证辩论、最后陈述四个程序。处理决定当场宣布的在5日内送达书面处理决定,择日宣布的在15日内送达。《办法》还明确规定了被指控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权申请回避的具体情形。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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