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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一农民盗窃20米电缆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2-09-03 14:09:51


     本网讯(通讯员 莫崇耀 莫芬)   广西南丹一农民求财心切,竟盗路灯线,岂料在用火烧电缆线先要取走里面的铜线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日前,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黎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 000元。

    黎某于2012年5月27日22时许,窜到南丹县城关镇铜江公园大门北侧小路旁,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刨开埋在土里的路灯线,直接砍断了一截20米长的电缆。后黎某把砍断的电缆线扛到铜江公园半坡公厕除近一平地放,并在该处睡觉。次日,黎某就地用火烧电缆线,意图取走里面的铜线卖掉,结果被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并缴获该电缆线,电缆线已退还南丹县路灯管理所。经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1 152元。

    南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盗窃财物价值1 15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综合案件情况遂作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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