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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刚刑满释放又因漏罪重入狱
发布时间:2012-09-04 09:43:54
本网讯(通讯员 韦崇涛)
广西巴马县人陆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满释放后发现有漏罪而被刑事拘留。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公开宣判:被告人陆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07年6月份至10月份期间,被告人陆某先后四次窜到巴马县城,分别盗走莫某、余某、罗某、韦某等人的四辆摩托车,价值共计人民币10790元。案后,莫某、罗某被盗的摩托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后,被告人配合公安机关追缴部分赃物,且主动预缴罚金,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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