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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多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04 15:59:03


     本网讯(通讯员 肖伦春)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努力延伸审判职能,主导各方力量共同建立起多元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至8月,该院民事案件立案3231件,结案2779件,其中调解结案1894件,撤诉结案483件,调撤率达85.53%。

  诉前调解息纷争

  6月5日,该院丹竹法庭诉前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身怀六甲的李某与杨某到法庭大闹要求离婚。

    李某与杨某在广东打工时相识,三个月后便结为夫妻,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加之性格以及生活习惯等差异较大,结婚以后经常发生争吵。现在李某怀孕已经6个月了,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吵并来到法庭要求离婚。了解具体案情后,丹竹法庭的梁法官和书记员利用午休时间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在调解工作中,法官和书记员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先跟双方从法律层面分析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起诉的规定,然后从女方怀孕的和小孩以后的健康成长等方面跟他们分别讲述“亲愿亲好,邻愿邻安”的道理。最后,杨某向李某认错,李某表示愿意再给杨某一次机会,双方相拥而去。

  为了减轻群众诉累,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了“调解室”,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较明确的民事案件,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特点、优势,引导群众理性诉讼。今年以来,该院对779件案件启动了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432件,涉案金额达50.081万元。

  巡回调解化民忧

    7月29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法庭经过法官与村委会干部、当事人亲戚联合,成功巡回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龙老太的老伴已去世,其一儿一女均已成家。龙老太虽然和儿子、儿媳同住在一条街上,但却形如路人。为赡养费问题龙老头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通过走访老人的邻里亲戚,询问当地的村干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主办法官约上村干部和当事人的亲戚一起,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龙老太,法官主要从长辈对晚辈多包容的角度出发,劝其宽心;对儿子和儿媳,法官则告知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到的义务,同时赡养也分为经济赡养和精神赡养两部分,老人将孩子养大不容易,叫一声“妈”不难。同时,社区干部、双方亲戚和热情的街坊也加入到调解队伍中,纷纷劝原、被告彼此多包容,珍惜亲情。调解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龙老太撤回了对儿子的起诉。

   近年来,该院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积极主动深入群众、深入村(社)去巡回调解矛盾纠纷。目前,通过巡回调解的方式已调解各类民事2000多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电话搭建“调解桥”

   8月17日,该院民二庭法官用电话成功调解一起牵扯了两年之久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被告吴某因丈夫患病于2010年4月27日至5月25日在原告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10829.3元。被告支付了3500元,尚欠7329.3元。被告丈夫出院后因遇交通事故死亡,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的医疗费,原告多次协商无果后,将被告告上了法院。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在广东打工,途中不方便回来。于是,主办法官第一时间用电话与被告联系。说明情况后,被告情绪较为激动,称其不是适格被告,欠医院医疗费的丈夫已死亡,医疗费不应由其偿还,主办法官见状,极力稳定并安抚其情绪。并立即打电话和发手机短信给被告刘某进行调解。劝其站在同情弱者的角度,出于人性关怀,支付原告建筑工程款。此后,在张某回到浙江的一个多月里,办案法官经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调解约20余次,悉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该院本着利民便民的理念,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宅基地等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纠纷,法官使用电话调解123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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