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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要送,鞭炮也要放
作者:刘清华 发布时间:2012-09-05 11:59:04
今天早上一大早,四个人带着一面锦旗和一挂鞭炮来到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大门口,正当大家好奇之时,民事审判一庭的胡法官出门迎了出来,我注意到了托举锦旗的那位妇女是吴某。事情还要从刚刚圆满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说起。
2012年1月8日,吴某二人驾驶摩托车在正常行驶中被被告人程某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交警部门认定,程某应承担全部责任,吴某不承担责任。吴某受伤后住院治疗55天,共花费12150元,另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吴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半年。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一纸诉状将程某及北京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第一被告人程某与原告吴某之间矛盾激烈,第二被告人北京某保险公司也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案件承办人胡法官一方面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缓和双方矛盾,一方面与北京某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说明吴某情况。在胡法官的调解下,被告人程某态度有些缓和,承认了案件事实,并同意赔偿,但坚持认为应该适当扣减其已支付的部分款项;第二被告人也答应会积极到位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最终,在裁判文书生效的次日,吴某顺利拿到了二被告人支付的赔偿款。 为了表示感谢,吴某特意请人制作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人民公仆、执法为民”八个大字,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胡法官热情接待了吴某等人,并告诉吴某,锦旗我们收下了,但是鞭炮就不要放了。吴某和家人却“固执”地说:“不行,不行,锦旗要送,鞭炮也要放,感谢你们帮助我顺利拿到了赔偿款,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这挂鞭炮是一定要放的。”执拗不过,胡法官只好同意。 在法院的大门前,吴某的家人点燃了鞭炮。响亮的鞭炮声引来马路上很多行人的驻足,我看到吴某和家人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举起锦旗,我感到“人民公仆、执法为民”八个大字格外夺目。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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