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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实施“四转变”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2-09-06 10:54:17


     本网讯(通讯员 王明芝 张晓宁)   司法公信力的树立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水平提升的应有之义,也是法院部署落实日常工作时应当侧重的一项重要指标。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落实过程中注重“四个转变”,着力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一是深化干警教育转变司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树立司法公信才力根本的保障。唐河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第一要点,以“学习型法院”的建设工作为载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再学习再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充分认识到司法审判事业的神圣,认识到社会主义司法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必然性,彻底改变僵化、落后的司法理念。同时,通过对干警的培训、教育,尤其是对青年干警的着重培养来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积极推进争先创优活动开展,加大对干警英模的推广、学习力度,切实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以此促进司法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强化纪律督查转变工作作风。干警司法工作作风体现了法院队伍建设水准,也直接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对此,唐河法院认识明确,在工作部署中,将纪律督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规范、严格的纪律监督机制来保障优良的司法工作作风。通过加强干警纪律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办案程序等措施,强化对当事人诉讼权益的保障。通过深度的督查、整改,彻底改变个别法官的工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需求,态度生硬、冷漠。办案敷衍、拖延,工作粗心大意等各种不良作风,要求法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工作,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以严格的规范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细节中去,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亲和文明的办案态度来赢取社会公众的满意和信任。

    三是创新为民措施转变服务方式。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唐河法院积极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引导干警树立服务思维,发挥群智群策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用贴心的司法工作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切实转变司法服务方式。在这一要求的指导下,唐河法院坚持走群众路线,大兴“走出去”之风,一方面,在案件审理方面尽量“走出去”,采用巡回庭审、上门办案、积极回访等方式,最大限度上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事务,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院工作。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一村一法官”、“法官进社区”“司法服务企业”等各项活动,认真知民情、察民意、听民声,建立健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引导干警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工作,努力做出让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

    四是延伸阳光司法转变公开模式。增强司法透明度,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公平公正司法的必要方式,也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拉近群众与法院、法官关系的重要途径。在省、市法院的指导、要求下,唐河法院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延伸阳光司法。一方面强化落实审判公开制度,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等工作,将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都尽可能向群众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另一方面,举办公众开放日、人大代表庭审观摩等活动深化公开力度,同时开通完善法院政务网,政务微博,利用网络平台传递法院信息,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扩大整体工作透明度。司法透明度的提升使得法院不再神秘,群众们能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法院实际情况,了解法官工作过程,从而相信法院、相信法官,理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难度和问题。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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