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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法院联动执行打通三年邻里障碍路
发布时间:2012-09-06 11:05:57


     本网讯(通讯员 江毅轩)   8月31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运用联动机制和解执结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相邻道路纠纷案,这是该院运用联动机制执结的又一成功案例。

    2009年1月13日,被告闫某以打算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为由,在门前道路中间垒起一根砖柱,又在门前栽种了17棵杨树和2棵榆树,使得邻居张某等六户村民赖以出行的唯一一条道路最窄处仅为0.9米,造成通行不便。张某和邻居们三番五次的劝说闫某恢复道路通畅,可不可理喻的闫某就是不听劝说,无奈之下,张某等人一纸诉状将闫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闫某立即拆除道路障碍,恢复原状。2009年7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闫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自行清除阻碍通行的砖柱,恢复到道路原有的正常通行状况并允许张某等六原告通行。

    判决生效后,被告闫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张某等六户村民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1月18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予以强制执行,拆除了阻碍道路通行的砖柱,恢复了道路通行。第二天,闫某又将强制执行的道路用砖堵死。2010年7月2日,鉴于被执行人闫某无视法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院遂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判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二年。

     2012年7月,闫某出狱后不仅不痛改前非,还将自己入狱的“过错”全怪在邻居身上,仍我行我素,旧态复燃,不是将邻居通道堵死就是那根棍子坐在路边,看到有邻居路过便污言秽语。就在闫某出狱后第三天,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接到村民举报,闫某又将道路堵死。接到举报后,该院执行干警火速赶往现场,通过耐心劝说,辨法析理的向被执行人闫某讲明法律义务和后果,并将阻碍道路的障碍物拆除。可谁知,就在执行干警走后,被执行人闫某竟然变本加厉重新将道路堵死,并阻碍村民通行。

    8月31日,鉴于被执行人闫某三番五次的无视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屡次抗拒执行,该院经研究决定,将闫某的情况上报上级领导,同时该院主动出击,并派出八名执行干警将道路障碍物清理完毕。另一方面,该院主动邀请媒体,曝光闫某这种无理取闹的“无赖”行为,通过多方协调的劝说和辨法析理的说服下,被执行人闫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街坊邻居赔礼道歉,并保证道路通畅。

    至此,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相邻道路纠纷案以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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