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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疑稻种被盗质问邻居 邻居一气之下上吊
发布时间:2012-09-07 10:08:46
本网讯(通讯员 刘敏 赵晓莉)
自家稻种被盗疑心邻居所为,自行上门追查并发生冲突,结果邻人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其妻及子女怒将上门者告上法庭,两家势同水火。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两家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6月25日,被告陈正根、孙火梅(两人系夫妻)发现自家刚买的稻种少了4斤,就怀疑邻居陈水根偷了。于是两人上门质问陈水根,陈水根矢口否认。两被告不顾劝阻,强行从陈水根家拿走一袋稻种。当晚,陈水根在家中上吊自杀身亡。 陈水根妻子及儿女(即本案原告)认为二被告私闯民宅强抢原告家财物且侮辱原告家人人格和名誉,严重侵犯了原告家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且造成原告家人陈水根死亡的严重后果,遂将陈正根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责任并赔偿损失3.6万元。被告认为自己只是到陈水根家了解稻种丢失情况,并未侮辱和冤枉死者,且被告只是拿回自己的东西,行为并无不当之处,与原告自杀更无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责任。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未对稻种被盗做出结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发现稻种被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不应在公安机关未做出明确结论的情况下,擅自采取措施,到原告家强行拿走稻种。被告的行为虽不必然导致陈水根自杀身亡,但与该结果的发生有一定关联,因此应承担相应责任。基于此,主审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向当事人明法析理,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并在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的配合下,成功调解此案,避免双方家族之间引发更大冲突。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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