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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派出所办事顺手“牵”走所长3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0 13:32:31
本网讯(通讯员 刘雅玲 陈淼圳)
这个小偷胆子可不是一般地大,到派出所办事,竟然起了贼心,偷了派出所所长的钱。
2012年2月份,被告人谭某到派出所领取二代身份证时,因一楼民警外出处警,被告人谭某便到派出所二楼找民警,来到二楼见派出所所长办公室门虚掩着,他推门走了进去。这是一个套间,外间是办公室,没人,里间关着门,他试着敲了敲门,门借着力开了,也没人在。电视机柜上有一个棕色手提包,被告人谭某打开手提包,看见包内有3万元人民币,顿时贼心大起,顺手牵羊将钱盗走了。而被盗的3万元则是所长刚从银行取出来用于购买装修材料的。当天,所长接到出警电话,急急忙忙出去了,忘了关门,包也留在办公室,没想到被被告人谭某窃走。 后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被告人谭某形迹可疑,经当场盘问后,被告人谭某主动交代了其在某派出所盗窃3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而被告人谭某曾因抢劫罪于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盗窃罪于20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谭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谭某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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