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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寒地黑土 建设精神家园
——黑龙江法院打造具有龙江特色法院文化纪实 作者:吕爱哲 唐凤伟 发布时间:2012-09-12 08:26:01
在塞北边陲小兴安岭,在祖国林都伊春,有一片红松林郁郁葱葱,苍翠欲滴,人们称它“法官红松林”。2010年,金风送爽的时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在这里认领了千株红松,“法官红松林”就此诞生。
认领仪式上,黑龙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动情地说:“红松是从远古走来的弥足珍贵的树种,它一身正气、四季常青,大爱无言、鞠躬尽瘁,坚韧挺拨、无私奉献,我们要通过学习红松精神,进一步培养和树立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和追求!”这是黑龙江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中,传承龙江精神,吸收本土文化特质,打造具有龙江特色法院文化精神的一个剪影。 吸纳本土精神文化弘扬核心价值观 黑龙江是精神文化的沃土。闯关东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以及突破“高寒禁区”的“大兴安岭精神”等,在东北平原打造了令人注目的龙江精神高地。 黑土地得天独厚的精神文化,并不意味着法院在文化建设上可以坐享其成,无所作为,必须搭建一个相融相通的思想文化桥梁,才能把本土精神文化融入到法院文化中,从而形成“特色”的法院精神文化。 6月20日,9点刚过,200多名高院中青年干警身着齐整的制服,来到位于哈尔滨的东北烈士纪念馆参观,纪念馆工作人员似乎准备不足:“有多少人,够不够50啊?”带队的说:“200多人。”工作人员赶紧增加讲解人员。几年来,黑龙江法院邀请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等专家讲省史、省情,讲传统、讲文化、讲传承;组织干警参观“铁人纪念馆”、“北大荒博物馆”、“日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等场馆场址;结合办案实际,开展“讲案例、辩理念、促办案”活动;开展向杨靖宇、赵一曼、王进喜、金桂兰等龙江精神的代表人物学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讲他们的英雄事迹等等,发掘和阐发龙江精神的价值观内容,在传承本土文化精神的基础上注入新成份,有效沟通龙江精神与核心价值观的自然联系,提振干警精神,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运用本土文化精神,提炼推出本院的院训、精神,是黑龙江法院文化建设的又一特色。大庆中院的“崇法、智慧、中立、清廉、矜谨、为民”、牡丹江中院的“忠诚、奉献、创新、升华”、农垦中院的“公平、高效、钻研、和谐、超越”等院训,无不体现了龙江精神的内涵,融合了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早晨走进法院大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院训,就如同一位精神导师在给我‘课前辅导’,给我警示和指引,催我奋进,让我在工作中不敢有丝毫懈怠。”大庆高新区法院干警刘震对记者说。 汲取本土制度文化严格管理制度 哈尔滨中院从严管理全国闻名,该院的五项考评追究机制严格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每一起案件。原副院长由立都对一件事记忆犹新:“我是从检察机关调过来的,养成了从来不关手机的习惯,法院开会要求关机,我忘了,正开着会手机哇哇响,当时就好一顿检查。可是‘积习难改’,几天后的又一次会上,手机又响了,当时我那个脸真没地儿放啊,会后主动请求院里给我通报批评。” 在黑龙江法院,通过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法院管理,已成为一块靓丽的司法品牌。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审判流程规范化管理、牡丹江两级法院的标准化管理……无不在全国叫响。高院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管理年”、“司法管理制度落实年”、“司法管理深化年”活动,总结推广这些法院的管理经验,并在梳理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加强司法管理的“一个意见、五个规则”,形成了“管案、管事、管人”的三大管理体系,确立了以“一个考评、两个结合、四严原则”为主要内容的司法管理模式。 追本溯源,全省各级法院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无不传承着本土制度文化的“基因”。 “大庆油田首创的岗位责任制,提出的‘三老四严’等管理理念,符合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特点,我们加以借鉴,创立了从严管理的经验模式。” 张述元向记者介绍:“就拿‘严密的管理制度、严格的排序通报、严明的考核奖惩、严细的思想工作’ 这个‘四严原则’来说,正是吸收借鉴了大庆油田‘三老四严’要求才形成的。” “铁人王进喜有句名言:‘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抓住考评兑现这个关键,大家就有了压力,制度就能很好地落实。”张述元强调说。 继承中有创新。严格管理制度的同时,黑龙江法院注重以人为本,尊重法官在办案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激发法官好办案、快办案的积极性,推动执法办案质效的提升。2011年,全省法院各类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比2008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减少29%,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减少44%,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也随之提升,高院在省人代会上的报告,连续三年全票通过。 借鉴本土行为文化引导干警行为 “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前几年,这句歌词一度流行全国,道出了东北人,包括黑龙江人在本土文化熏陶下的某种共性性格特点和行为习性。 黑龙江法院要做的,是发掘龙江本土行为文化的积极因素,抵制消极因素,有针对性地完善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规范。 高院经过调研分析,归纳了龙江本土行为文化的积极因素:“建国前,多种文化的迁移融合,造就了龙江人吃苦耐劳、坚忍不拔、朴实坦诚、耿直率真、重情守义、同甘共苦的性格特点;建国后,长期高度集中的大工业、大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了龙江人重集体、靠组织,讲服从、听指挥,愿互助、易统一的行为习惯。”也分析了其中的消极因素:“重情守义的另一面是江湖作风、义气用事、不讲原则;同甘共苦的另一面是有求必应、两肋插刀、不守底线,等等。” 黑土地的法官生于斯、长于斯,行为习惯同样受着本土行为文化的影响。有鉴于此,黑龙江法院一方面注重吸收积极因素,在最高法院《人民法官行为规范》基础上,针对龙江人的行为特点,制定实施细则等来细化和完善龙江法官的行为规范,其中龙江县法院制定的《司法礼仪手册》,还被最高法院推荐为法官培训教材;另一方面,针对消极因素,全省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零违纪”的目标,扎实推进法官廉政工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干警从一言一行改起,努力革除不良积习,强化基本操守,至2011年年底,全省有63个法院实现连续3年零违纪。 “咱们黑龙江人大多性子直,心里有事儿藏不住,以前,我在办案时遇到个别缠诉的当事人,冷横硬冲的劲儿就上来了,他们就告我偏袒对方,办案不公正。”省法院一位法官说,“后来,我们庭里也制定了更切合本庭人员实际的法官行为规范,我清楚地知道哪些事情群众可为,我不可为;群众可行,我不可行,现在办理的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很好。” 依托本土物质文化服务龙江发展 黑龙江幅员辽阔、资源富集,素有祖国大粮仓、能源大基地、共和国工业长子之称。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本土物质文化建设却相对滞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还不够快。为此黑龙江省委提出“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龙江美好未来勾画了宏伟蓝图。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促进龙江社会经济好发展、快发展,全省法院实实在在行动起来。全省法院组织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和“司法服务年”活动,仅2011年,就组织法官1000余人次,走访企业736家,提供法律咨询80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450余项,有380余项被企业采纳。高院向省政府提出的加强煤矿监管、妥善化解涉煤矿矛盾纠纷司法建议,受到高度好评,前不久,该建议还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今年农历除夕,宁安市法院东京城法庭干警专程来到马河乡金坑村,看到吕振国老人一家和和美美地过春节,才对这起赡养案件的处理结果放了心。这种办案不但要“事了”,还要“人和”的理念越来越深入到每一位法官头脑中。全省法院针对这里冬季漫长、气候寒冷,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特定物质环境,恢复重建法庭82个,坚持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办案方式, 在立案、开庭、审判、执行、信访的每个环节处处体现便民利民。 “还是家乡美!”这是法官们常说的一句话。全省法院投身到加快当地物质文化建设进程的同时,还充分利用大森林、大冰雪、大界江、大湖泊等丰富的物质文化资源,组织摄影、绘画、主题参观游览等活动,让干警领略龙江壮美独特的自然风光,激发干警热爱家乡,依恋家乡,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的热情。 “这里有和谐,有大美,有火热的生活,有令人憧憬的未来,我要让家乡更美好,更富强!”我国最北的法院——漠河法院一位干警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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