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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法院发放农民工工伤执行款265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2-09-12 14:45:25


     本网讯(通讯员 赵艳绘)   2012年9月10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召开“涉农民工劳动争议工伤案件”执行案款兑现会,发放涉农民工劳动争议工伤案件执行案款265万余元,最大限度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宣威市人民法院自8月起开展“涉农民工劳动争议工伤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通过集中清理、统筹安排、创新措举、强力执行,辗转8个乡镇开展执行。一个月内,共执结涉农民工工伤、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案件48件,执行到位金额3360622.53元,除当场兑付给申请执行人的70万元,其余2650662.53元全部在现场会上兑现给申请执行人。宣威法院刘建刚院长把执行案款发给申请执行人时,详细询问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并希望他们今后要好好生活。

    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纷纷对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关心表示感谢。其中,申请执行人陶某接过140362元的执行款时,深深地鞠了三个躬,眼中闪着泪花,激动地说道:感谢法院及时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陶某系宝山镇某煤矿的采煤工人,2010年8月4日在井下作业时受伤,2011年11月30日向宣威法院提起诉讼。经宣威法院判决:由宝山镇某煤矿一次性赔偿原告陶某人民币140362元。判决生效后,宝山镇某煤矿一直未履行判决,陶某于2012年6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宣威法院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最后,该案在“涉农民工劳动争议工伤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成功执结,被执行人于2012年8月28日履行了生效判决。

    据宣威法院刘院长介绍:该院开展“涉农民工劳动争议工伤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目的就是最大限度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该项活动中,该院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谋划,实现“三创新”(即创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创新执行措施),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执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受到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的欢迎,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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