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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法院院长亲审离婚案给法官上“庭审课”
发布时间:2012-09-13 13:48:59
本网讯(通讯员 赵艳绘)
院长亲自审理案子,使他们和好不离婚,不但让老百姓心服口服,看到了社会效果,还为法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庭审课”。这是2012年9月11日下午,云南省宣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刚作为审判长,在格宜中心法庭亲自开庭审理何某诉浦某离婚纠纷一案,旁听群众的点评。
当日下午两点半,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敲响,宣威法院刘建刚院长开始审理这起离婚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刘建刚院长运用娴熟的审判技巧、简洁明了的语言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后,刘建刚院长组织双方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说他们要承担为人父母、为人夫、为人妇的责任,共同抚养好子女。经刘院长耐心开导后,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并对刘建刚院长亲自审理案件,帮助他们和好表示感谢。 庭审结束后,刘建刚院长组织格宜中心法庭全体干警及旁听群众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评议,让干警和群众点评。干警们对刘院长的开庭效果、驾驭庭审能力、审判技巧和调解技能等方面表示钦佩,表示从中学到了很多业务技能;旁听群众对院长亲自审理案子给予了高度评价。 自开展“两增强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阳光司法庭审大练兵暨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以来,宣威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将院领导开庭办案、岗位大练兵作为重要内容。要求每位院领导为法官审理案件作示范,带头审大案、审难案、审精品案、写裁判文书,促进法官增强庭审驾驭能力,改进庭审作风,提升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 截止9月11日,院领导共开庭审理案件7件,为“两评查”活动扎实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效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提高了审判质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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