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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法院“诚信工程”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2-09-14 12:41:00
本网讯(鲍雷 刘玉民 孙莹)
9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和辖区南锣鼓巷商会正式签订了诚信共建协议。双方约定紧紧围绕各自职责功能,本着“延伸服务、共筑诚信”的合作目标,将司法规制与商会自律相结合、司法调解与商会调解相结合、将司法引导与商会服务相结合,采取交流互动方式,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与辖区行业协会签订诚信共建协议是东城法院“诚信工程”的组成部分。当前,诚信缺失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些当事人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甚至提起虚假诉讼、伪公益诉讼。这些不诚信诉讼行为不仅严重浪费司法成本,更动摇了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今年年初,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全面启动了“司法诚信、诉讼诚信、社会诚信”三位一体的诚信工程建设,对内规范法官言行以诚正身,对外警示惩戒不诚信诉讼行为以诚立信,积极倡导、全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做到以诚正身,东城法院对内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全面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规范法官言行。在立案环节,实施一次性告知应补充材料,严格依法依程序立案,公开诉讼流程,推行提示诉讼风险等。在审判环节,出台《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关于落实重要程序事项告知制度的规定》等九项制度强化质效管理。在调解环节,做到“不压、不诱、不拖”、弱化对立冲突,确保和谐司法。在执行环节,加大执行告知力度和执行透明度,多角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和知情权。在监督评查环节,要求法官签署诚信司法责任书,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发放《诚信司法监督评价反馈表》对法官办案是否依法、规范、文明进行评价,建立《法官诚信档案》记录当事人投诉表扬、法官荣誉惩戒情况,根据数据积累对法官进行评价。目前,该院依托监督评价机制考评结果,落实惩戒,对责任心不强、审判权行使不当的干警,做出停职处分3人,解聘非在编人员1人,通报批评17人,全院干警深受触动,约束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审判权运行更加规范。 对不诚信诉讼行为进行警示惩戒,指的是通过提示当事人失信后果震慑其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通过当庭训诫、罚款等民事制裁手段对滥用诉权、诉讼欺诈等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当事人深刻体会到“失信有成本、不法有代价”。建立失信防控和惩戒机制,以《诚信诉讼提示书》列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会造成的法律后果,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通过诚信引导、风险评估、法制教育等措施加强正面指引与防控,让当事人面对诉讼失信“不能为”。向一线法官发放虚假诉讼甄别、滥用诉权防控和案件风险点防范三个操作手册,提高辨别能力,统一惩戒适用尺度,规范打击和制裁力度,让当事人面对诉讼失信“不敢为”。制定《诚信诉讼制度规范实施细则》,对发现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依法训诫或处以罚款,严格落实反规避执行措施,将诚信档案与进行失信惩戒纳入执行工作中,建立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今年1-8月,该院依托失信惩戒机制,共抵挡各类疑似虚假诉讼60余件,制裁滥用诉权当事人3次。对不诚信当事人处以罚款措施25次累计23万余元,做出拘留决定18次,对执行中的“老赖”限制出境7次,公布黑名单12次,启动刑事追责程序1次,形成有效震慑,失信行为明显减少,司法环境日趋优化。 “迎进来”、“走出去”是东城法院积极倡导社会诚信的重要方式。一方面,以鲜活案例为载体邀请代表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审理,组织与律师、金融、保险等行业协会开展诚信座谈,建立诚信档案共享和互助协作机制,通过发放《诚信倡议书》、开展诚信讲堂和媒体宣传,使诚信理念在思想交流中巩固重塑,在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潜移默化中加强深化。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亲民便民的常态工作机制。开展“一驻两进”工作,结合东城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选派17名优秀法官入驻全区17个街道,在社区和网格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服务工作,将能动司法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将诚信教育融入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在基层大力弘扬诚信、维护诚信,不断放大“诚信工程”的社会影响和辐射效应。 在“诚信工程”的保障和助推下,东城法院法官的约束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审判权运行更加规范,审判质效有了明显提升。今年1—8月,该院发回重审案件同比下降15.38%,改判案件同比下降48.21%,涉诉信访初访量月均降幅11.8%,受理各类投诉同比下降23%,,群众满意度明显改善,在全区满意度排名上升34位。很多当事人在感谢信中表示,法官既诚信又亲和,执法办案不但规范严谨,而且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就案办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说:“诚信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它直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矛盾,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司法需求,抓住了司法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提升司法公信、推进社会诚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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