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男子购买饲料在欠款条上写假名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2-09-17 09:51:43
本网讯(通讯员 莫凤强)
石某系一饲料销售店个体老板,每年都会销售大量的饲料给周边的农户用于家禽饲养,平常一般情况下都是现金交易。当然,其中也有部分客户暂时没有现金而欠款的,被告谢某就是其中欠款人之一。
2011年7月至12月,被告在原告石某的饲料店赊购饲料共计欠款人民币6457.00元,承诺当年农历年底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谢某并未按时付款,直至2012年5月1日在原告石某的多次催收下,才写下一张欠条给原告石某,但被告谢某在写欠条时动起了歪脑筋,在落款处把自己本来姓谢写成姓石,之后在石某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的情况下,石某向广西平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诉状写石某)给付欠款。 案件受理后,法院立即把相关的应诉材料发给谢某,谢某仍就在送达回证上把自己的姓名写成石某。开庭当日,谢某故意不来开庭,主办法官打电话与其联系,谢某称:“原告石某告错了,自己不是石某”,便挂断了电话。无奈,主办法官只好求助公安部门协助查询谢某的证实姓名,结果核实的确不是原告诉状上面写的被告石某,其真实姓名为谢某。 主办法官通过与原告石某沟通,并向其作出了释明,告知原告石某在目前无法证明谢某就是诉状上写的被告石某的情况下,本案有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在法官的耐心细致解释下,马某主动要求撤回起诉,表示改好诉状后才再次起诉,同时对主办对法官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