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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怀疑妻有外遇敲诈“第三者”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7 10:32:29


     本网讯(通讯员 伍海琼)   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丈夫一气之下伙同他人敲诈勒索“第三者”“挂红费”,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元。

    2012年2月29日15时许,被告人李某以李永寿与其妻子有不正当性关系为理由,便与李某峰、李某海(二人另案处理)商量去找李永某要“挂红费”,后一起到田林县潞城乡丰厚村六乜屯与那来屯的交叉路口,以威胁等手段迫使李永某交出现金3000元后才得以离开现场。

    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赃款扣押并退还给被害人,以及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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