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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疯狂作案破坏电力设备被严惩
发布时间:2012-09-19 11:47:01


     本网讯(通讯员 苏传清)   近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二被告为发横财,疯狂五次作案,在钦州市内多次且多点进行破坏电力设备,造成钦州市内多处电力设备遭受破坏,给人民的财产和安全造成极大损害。钦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均被判处被告人张某、范某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8日、16日、28日、31日、4月6日凌晨,被告人张某、范某分别窜到钦南区鹤坛街、钦南区新峰二巷、钦南区龙墩五巷、钦南区龙墩二巷、钦州市西门街盗剪该处供居民正在使用的输电线,造成了该线路的居民用电中断。被盗剪的输电线共计311米,价值共计人民币17800元。

    4月8日凌晨1时许,钦州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民警巡逻到的路段时,发觉两被告人驾驶一辆摩托车形迹可疑,遂对其两人进行盘查,当场查获钢筋钳、手套和麻包袋等可疑作案工具。经审查,两被告人如实供认了以上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范某二人盗剪供居民正在使用的输电线致使居民用电中断,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照《刑法》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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