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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为盗窃“潜伏”金五星市场厕所一夜
发布时间:2012-09-19 14:53:01
本网讯(通讯员 杨晓明 张志富)
李某在金五星市场清场前躲进卫生间,待深夜无人后大肆行窃。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被告人李某供述,其2010年2月来京打工,开始在歌厅当服务员,去年8月份开始摆地摊,因为摆地摊不挣钱而自己又没钱了,便产生了偷东西的念头。 李某住的地方离金五星市场很近,知道市场关门后各个摊位都是用竹帘子遮挡,比较好打开,于是他便动起了歪念头。去年11月25日晚18时许,李某躲进海淀区金五星市场二厅和三厅接口处的男卫生间内。待市场清场后找到被害人窦某的摊位(李某曾在窦某的摊位上修过手机,知道窦某的手机好能多卖钱),盗窃了手机、平板电脑等物,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18501.4元。偷完后继续躲进卫生间,等第二天市场开门后带着赃物离开,后在网上将部分赃物变卖。 去年12月6日,李某在位于海淀区学院南路明光村的暂住地被民警抓获,当场起获部分赃物和销赃所得的赃款21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赃物起获发还,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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