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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一槌“敲”结19件信访案
发布时间:2012-09-20 10:12:53


     本网讯(通讯员 殷红建 刘志宏)   2012年9月14日上午,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委托拍卖的位于该市乐山路北段的一宗2.2亩土地,经九家竞买人数十次的轮番竞价,激烈竞争,最终以1260万元的高价被人竞得,数额之大,创造了该市单亩土地拍卖史上的先河。这一槌,也同时宣告在履行完相关法定程序后,该院19起执行标的将近1000万元的信访执行案件将顺利执结。

    2005年,尹某某等十九户通过协商与驻马店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购买22套房屋的买卖合同。后由于开发商违约,导致该批购房户未能按约入住,双方纠纷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该十九户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环节,鉴于原协议购买的房屋已被开发商另行出售其他人已入住,导致19起案件无法执行。为此,19位申请人多次进京、赴省、市上访,情绪异常激动。后执行人员多方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现其在该市乐山路北段有一宗2.2亩的土地后立即进行了查封,并移送该院进行评估、拍卖。该院经依法选定评估机构评估,该宗土地估价740多万元。按照河南省高院新的拍卖规定,执行标的在五十万以下的由基层法院组织拍卖。应该是由省高院组织拍卖,但分散到十九户,后经中院报请省院,省院指令此案由驿城区人民法院具体来组织拍卖,中院给予指导和监督。

    驿城区法院一方面及时熟悉案情,认真听取申请人意见,做耐心细致的稳控工作,将拍卖的工作程序、期限等向他们进行详细的解读,同时提出欢迎他们对拍卖工作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认真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征询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物的看法,以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拟定拍卖的具体方案,同时就技术性问题向中院反馈信息求得帮助和支持。

    在选定拍卖机构时,驿城区法院通过公开摇号进行,摇号时除依法通知案件当事人到场外,均又分别通知执行案件承办人和院纪检监察人员到场参与和监督,以确保案件拍卖的公开、公平阳光作业,彻底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在拍卖机构选定后,该院要求他们严肃报名和拍卖等环节的各项纪律,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种不良风气的侵扰,保证拍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当天的拍卖会场,由于组织得力,准备充分,安排妥善,整个拍卖会场井然有序,秩序规范,竞争激烈,在场人员的心跳也随着竞价的抬升而加速。伴随着拍卖师激扬的“1260万,第3次”声音而下的是那清脆响亮“啪”的拍卖锤声,该宗土地随之名花有主,被驻马店市著名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竞得,随之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

    伴随着这掌声,落座在拍卖场左后角边的19位申请人,脸上也浮现出了难得一见的灿烂笑容。这笑容既是对他们七年来艰难维权路上的自我宽慰,也是对该院审判、执行、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律严肃性的彰显和得以实现的自豪。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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