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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法院 “四个结合”力破信访难题
发布时间:2012-09-20 14:33:53
本网讯(通讯员 蒋晓安)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法院院以控制和解决越级进京上访、预防和惩治有违法行为的上访、教育和化解以老户为主的缠访闹访为重点,采取“四个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信访工作。
一、领导包案与责任包干相结合。一是实行全天候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个星期由1名院领导值班,干警每天轮流参加,院领导现场办公,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对所接待的案件实行全程督办。二是涉诉信访老户处理实行“一对一”的包干复查处理负责制,然后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实现一案一人,包干负责,强化工作落实。各案的责任领导均与信访老户见面,与复查处理小组的同志共同研究案情,做到事实清楚,措施到位,以便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二、依法办案与借力息访相结合。一是依法办案,主动纠错。对可能有问题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减少当事人诉累。二是善于碰“硬”,促使息访。对无理缠访和带暴力上访倾向且不听劝阻的违法上访老户,采取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警告性谈话的方法,促使其息访。三是争取支持,合力息访。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三、充分履责与延伸服务相结合。依法审查每一名来访者的诉求,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对法院不能解决的问题,与县委、政府信访部门、民政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基层组织联系,帮助解决信访老户实际困难。 四、处理案件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首办责任制贯穿于信访工作的整个流程之中,包括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等各个环节,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信访工作机制。在司法质量考核评议中,将案件息访率作为案件质量的主要指标,并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挂钩。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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