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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一女用弹弓射碎汽车玻璃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1 15:08:14


     本网讯(通讯员 陈刚 胡红涛)   日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专门手持弹弓弹裂小车玻璃,窃取车内财物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女)、欧阳某柏、黄某福一审均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年和三年零六个月,并分别并处罚金。

    2011年1月15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欧阳某柏、张某伙同曾卫平、“立别”、曾维桃(三人均另案处理)在高安市瑞州路农业银行附近发现停放在路边一牌号为赣C1323警的小车后座位上有挎包,于是由被告人张某、欧阳某柏、“立别”三人在四周望风,曾卫平手持弹弓弹裂小车玻璃,曾维桃伸手入内盗得挎包一个。后五人将包内110000元现金取出,被告人欧阳某柏、“立别”、曾维桃每人分得20000元,被告人张某分得10000元,余下40000元被曾卫平、被告人张某挥霍掉,挎包及里面其他物品被抛弃。

    同年3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欧阳某柏伙同叶鸟、邓登发(化名邓少龙)、“磊鸟子”(三人均另案处理)、曾维桃、曾文等人在南昌市红谷滩赣江中大道秋水广场附近,由叶鸟手持弹弓弹裂刘平仔的海马海福星牌新车左后窗玻璃,入内盗得一台黑色联想昭阳笔记本电脑,其余人员在四周望风。该笔记本电脑价值1295元,后被曾维桃带回上栗县卖掉。

    同年3月18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黄某福、欧阳某柏伙同曾文、曾为民(外号“叫鸡”)、叶鸟、“缪子豪”、邓登发(后四人均另案处理)在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所”前空地上,由被告人欧阳某柏手持弹弓来到秦聚伟的苏ACP732小车前,将该车右后窗玻璃敲碎,盗得车内电脑包两个,其中一个内有现金14000元,由被告人黄某福、欧阳某柏等五人平分,每人分得2000元,余下4000元由被告人黄某福保管,用于该团伙的开支使用。

    同年3月20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欧阳某柏伙同曾文、“缪子豪”在南昌市中山路“鳄鱼”、“依思”服装店路段,由曾文手持弹弓弹碎龙海燕的车牌号为赣C8B166小车后窗玻璃,其余两人望风,盗得一台灰色TCL笔记本电脑。该电脑价值690元,后电脑被“缪子豪”带走。

    同年3月21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欧阳某柏伙同曾文、“缪子豪”在高安市城区瑞州西路天福茶楼前,由“缪子豪”在附近望风,曾文、被告人欧阳某柏分别手持弹弓弹碎一牌号为赣C00033小车玻璃,盗得一男式包,内有现金12000元。后在逃跑过程中,“缪子豪”逃脱,另两人被群众抓获,被盗的12000元现金被追回返还了失主王武林。综上所述,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盗窃作案1次,赃款110000;被告人欧阳某柏伙同他人盗窃作案5次,赃款及赃物价值137985元;被告人黄某福伙同他人盗窃作案5次,赃款14000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欧阳某柏、黄某福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中张某、欧阳某柏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黄某福的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欧阳某柏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其参与的部分赃款被追回,且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综合以上情节,对被告人欧阳某柏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福自愿认罪,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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